陳清泰委員:國企改制存在結構性缺陷 | |||||||||
---|---|---|---|---|---|---|---|---|---|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3月08日 08:30 上海證券報 | |||||||||
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陳清泰在此間表示,目前國有企業改制模式存在結構性缺陷,他建議探索將不良資產、冗員等剝離,在國資委監督下委托專業公司或托管公司處理,實現企業整體改制。 他認為,國有企業改制的一條基本經驗,就是要使股份制成為公有制的主要實現形式,其中股票上市是更加規范的改制途徑。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提出已經十
陳清泰認為,這種格局使企業內國家所有權缺位的問題基本沒有改變,國資委與這一層企業很容易恢復和保持根深蒂固的行政隸屬關系。通過授權經營,把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希望,寄托于這些保留大量舊體制因素的國有企業控股的下一層公司包括上市公司,這種改制模式存在結構性缺陷。上一層的問題是,出資人機構對國有企業的產權軟約束,下一層則是,國有企業控股上市公司猶如舊體制控制新體制,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目標很難實現。 陳清泰認為,對大型國有企業進行整體改制、國資委直接持有國有股權,這是提高國有產權委托代理有效性、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重要途徑,但是這里面有很大的難度。他建議,可考慮汲取國有商業銀行通過資產管理公司專業處理存續問題的經驗,探索將不良資產、冗員等剝離,在國資委監督下,委托專業公司或托管公司處理,實現企業整體改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