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高建生北京報道】“加強對企業和企業經營管理者合法權益的保護,對維護社會經濟秩序和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具有重要意義”。這是全國人大代表、福建新大陸科技集團董事長王晶在接受記者采訪時發出的呼吁。
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后,中國企業面臨著國內外市場的激烈競爭,企業的經營環境變得更加復雜。王晶認為,應當盡快制定“企業與企業經營管理者權益保護法”。
制定“企業與企業經營管理者權益保護法”,并不是要賦予企業和企業經營管理者以特權,而是針對企業和企業經營管理者一些帶有傾向性、普遍性、容易受到傷害的合法權益如何強化全面、系統、有效保護的問題。
王晶說,一些人可能認為由于民商法、行政法和經濟法中已含有對企業與企業家權益保護的內容,所以沒有必要制定一部維護企業與企業家權益的專門法。我們認為這種認識是不正確的。國家的立法應當與其國情緊密結合,特別是由歷史原因造成的問題往往會形成該國在立法內容上的特色。以消費者權益保護為例,有關內容同樣可以在民法通則、合同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產品質量法等許多民商與經濟法律中找到,但由于主要立法目的不同導致的法律調整的側重點不一樣,仍需要制定一部專門保護消費者各項權益的法律。正是我國長期實行計劃經濟的歷史所造成的政企不分、政府權力過分干預經濟甚至主導經濟的模式,使得我國在市場經濟建立與發展的初級階段之相當長的一個時期,管理型、權力型經濟所殘留的負面影響仍會長期存在。因此,企業與企業家的經營自主權和其他財產乃至人身權利都需要法律提供一種強有力的保護。但對于企業和企業經營管理者的合法權益,其他法律僅作了一些附帶的、零散的規定,并不能替代一部單行法所能起到的全面而系統地維護企業與企業家權益的作用。
王晶建議,盡快出臺一部維護企業與企業家權益的專門法,以促進市場經濟體制更加迅速地完善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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