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西林/文
構建和諧社會,需要國民經濟的全面協調發展,更有賴于國有企業改革的重點突破。關注和諧社會的發展,必然要同時關注國企改革。時下,國有企業改革正處于十字關口。
去年的一場由“保姆變主人”引發的爭論,在學術理論界、企業界以及社會各階層引
起巨大反響。之后,國資委明確表示,大型國企不能搞MBO,即管理層收購。同時表示,一些中小國企MBO探索亦要區別情況,在明確國有資產出資人后方可規范進行。爭論雖然有了階段性結果,但許多人對國有企業下一步的改革方向卻表露出迷茫與困惑。
進入2005年,一位國有大型企業的總經理曾在一次高層理論研討會上發問:今年是有利于國有企業改革的一年呢?還是不利于國有企業改革的一年?請不要一方面鼓勵我們積極推進改革,另一方面又讓我們隨時背負著“十字架”。
此間,學術理論界的不少專家也在質疑:現在到底是計劃經濟的回歸呢?還是屬于一種回光返照?
同時,一些地方的政府官員也對下一步國有企業改革流露出一種畏難情緒,國企改革基本處于停滯與觀望狀態。
至此,人們不難看出,國有企業改革已經進入攻堅階段。產權改革是國有企業改革最敏感、最脆弱的神經。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強調,產權是所有制的核心和主要內容,并提出要建立歸屬清晰、權責明確、保護嚴格、流轉順暢的現代產權制度。毫無疑問,現代企業制度最基礎和最根本的保障是產權制度的變革和深化。國有企業改革最終繞不過產權改革這道檻。
去年“保姆變主人”的爭論,之所以引起社會普遍的極大關注,主要是因為有些地方在搞管理層收購時,確實存在暗箱操作、自買自賣及國有資產流失的問題。這種現象造成的社會不公平,必然遭到公眾的譴責。同時,這種做法也有悖于和諧社會民主、法制與公平的原則。應該說,國有資產是屬于全國人民的資產,全國人民有責任關注自己資產的保全性。
但是,國企改革不能因噎廢食。對此,社會各界基本達成共識。然而,如何在產權交易中真正實現國有資本的保值增值,實現國有產權的公平、順暢流轉,則是改革的關鍵。
不少有識之士提出,目前關鍵是要規范推進國有產權制度改革,講究程序的合理合法化。這個程序,就是一套制度,既堅持定價、估價、交易和監督制度的四位一體,同時也要堅持公開交易的原則。
有理由相信,國有企業改革將會在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下,攻關破難,穩步推進。(詳見第二、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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