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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資產的流失情況,引起了代表委員們的廣泛關注。
全國政協委員、中信泰富(中國)投資有限公司高級顧問翁祖澤認為:巨額不良資產的形成有著極其復雜的原因,但一些權威機構的分析表明,投資失誤、管理不嚴、財務紀律
松弛依然是不良資產不斷出現的病灶所在,特別是決策失誤問題時有發生。
“核銷損失可以讓企業輕裝上陣,為企業重組創造條件,但對如此龐大的不良資產的核銷,不能一筆勾銷、一剝了之,讓造成損失的責任者逍遙法外。必須實施決策責任追究制度,嚴格問責制,讓責任者為自己的過失與錯誤付出代價,警醒后來者,防止新的虧損產生,避免給國家和人民造成更大的損失!标愂亓x委員說。
翁祖澤委員說,對資產損失責任進行追究也是法治社會的必然要求。但是“追究責任”不只是上級對下級的要求,不是會議中的口號,只有把“誰決策、誰負責”納入法律框架,責任追究才能真正發揮作用,見到實效。
翁祖澤委員還說,在嚴格實行問責制的同時,要盡快建立健全監督制約機制,從機制和制度上著手,從根本上解決國有資產不斷流失的問題。
代表委員還建議,應對決策者實行“無期限責任制”,對責任者按照法律追溯程序承擔其歷史責任。對決策失誤者,無論責任大小,一律進行問責,并且按照責任大小,在經濟上進行嚴厲的處罰,在法律責任上,絕不手軟地查處,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惟有如此,使決策責任問責產生應有的威懾作用,才能有效防止國有資產新的損失。作為一種事后控制措施,問責制產生的震懾作用是不言而喻的。但問責制作用的有效發揮,還必須依賴于及早發現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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