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組裝將有新法可依 汽車組裝業遭新規約束 | |||||||||
---|---|---|---|---|---|---|---|---|---|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3月04日 07:45 新京報 | |||||||||
《構成整車特征的汽車零部件進口管理辦法》下月執行,具整車特征零件按整車征稅 汽車組裝配件從下月起將有新法可依,這將影響一大批“裝上四個輪子就在中國市場上跑”的合資企業。
海關總署、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商務部近日聯合發布了《構成整車特征的汽車零部件進口管理辦法》,該《辦法》自2005年4月1日起執行。《辦法》對違反規定的行為處罰比較嚴厲,不僅將追繳稅款和罰款,而且還追究刑事責任。 構成整車特征的將按整車征稅 《辦法》共有七章38條。按照新辦法,在進口汽車零部件的管理中,將構成總成的關鍵零部件劃分為A類件和B類件,其中A類件是構成總成最核心的部件,B類件則是一些輔助部件。各個總成的A類件界定數量都為兩件,如果進口數量超過兩件則被視為構成總成特征,按整車納稅。 該《辦法》核心在于,對經核定中心核定為構成整車特征的進口零部件,海關按照整車歸類,并按照整車稅率計征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這意味著,一直享受零部件進口關稅優惠待遇的進口組裝車,將不能再以散件名義進口而變相逃稅。根據《辦法》,主要靠進口車身、發動機、變速器等重要總成來進行生產的汽車也需交更高的整車稅率。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辦法》在構成整車特征的界定上比之前的幾個討論稿有所放寬。如“進口零部件的價格總和達到該車型整車總價格60%及以上”的整車特征核定標準,在《辦法》中規定2006年7月1日起才開始生效。 《辦法》對如何算是構成整車特征有了明確的界定。 《辦法》中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進口汽車零部件構成整車特征:(一)進口全散件或半散件組裝汽車的;(二)進口車身(含駕駛室)、發動機兩大總成裝車的;進口車身(含駕駛室)和發動機兩大總成之一及其他3個總成(系統)(含)以上裝車的;進口除車身(含駕駛室)和發動機兩大總成以外其他5個總成(系統)(含)以上裝車的。(三)進口零部件的價格總和達到該車型整車總價格的60%及以上的。 此舉為了防止汽車產業空心化 加入WTO后不允許明確規定國產化率(此前規定國產車國產化率必須達到40%以上),而我國也于今年取消了汽車關鍵件的進口配額、許可證管理。但去年6月份頒布的新《汽車產業政策》還沒有就此方面做出規定,很多企業利用整車進口關稅和零部件進口關稅稅率之差賺取了巨額利潤。 中國汽車工業咨詢發展公司首席分析師賈新光在接受記者采訪時稱,作為汽車產業政策的配套政策,該法規的出臺是針對近些年過多的零配件整件裝車現象,為了抑制中國汽車產業空心化。雖然部分企業的成本會因此增加、利潤下降,但總體來說為了促進國產化和中國汽車工業的發展,防止我國成為汽車組裝基地,這種做法是有利的。 為了促進關鍵零部件的國產化,《辦法》還規定國內汽車及零部件生產企業,對進口零部件(不含總成、分總成)及生產零部件用的毛坯件進行實質性加工的,所生產的配套零部件視為國產件。實質性加工指的是產品加工后,達到《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貨物原產地條例》規定的實質性改變確定標準。 而“進口零部件的價格總和達到該車型整車總價格60%及以上”之所以明年7月1日起才開始生效,是因為部分高檔豪華車很容易越界,有專家認為設置這個延長期不至于挫傷高端品牌投資中國的積極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