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黃蕾
去年河南大平和陜西陳家山礦難的陰霾尚未散去,新年伊始,遼寧孫家灣特大礦難又不幸發生。頻頻發生的礦難在給社會帶來巨大財產損失的同時,也凸顯出高危行業責任險的缺失。
近日,記者從廣東保監局獲悉,該局與廣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聯合出臺了《廣東省高危行業企業投保責任保險的指導意見》,要求廣東省內礦山、煙花爆竹等高危行業的企業必須投保雇主責任險和公眾責任險。政府對加強高危行業保險意識的重視程度可見一斑。
據廣東保監局人士介紹,該意見對三類不同高危行業作了不同的投保規定:礦山生產企業應該投保雇主責任險,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企業投保雇主責任險和公眾責任險。投保雇主責任險的高危行業企業,其工作人員如發生意外可獲賠至少10萬元,同時可享有社保工傷保險賠償;投保公眾責任險的企業,建議按年產值或營業額分三個等級設定最低責任限額,如年產值100萬元以下的企業投保,每次事故及年累計賠償限額不低于50萬元。
據記者了解,高危行業的企業投保時并不執行統一費率,而是根據各類行業風險程度采用差別費率和浮動費率。廣東保監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該費率與企業安全生產業績和安全生產管理狀況等因素掛鉤。顯然,安全評級高的企業,能享受一定比例下浮費率的優惠,而曾發生事故的企業,自事故發生之日起兩年內,可按一定比例提高保險費率,具體比例由保險公司制訂。
《國際金融報》 (2005年03月04日 第十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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