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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政策環境不斷改善 中小企業良性發展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3月03日 10:30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統計局

    改革開放以來,福建省堅持以市場為導向,以發展為目標,經濟取得了突飛猛進的發展,其中中小企業起到了至關重要的推動作用。據統計,全省中小企業占注冊企業數的90%以上,創造了50%以上的GDP,并且提供了大約75%的城鎮就業機會。它不僅是福建省經濟新的增長點和推動經濟增長的重要力量,也是推動縣域經濟發展、吸納職工就業、推動技術創新的主要渠道,是增加財政收入的基本來源。因此如何更好地激發和促進中小企業健康發展,及時落實和調整福建省中小企業發展政策取向,成為各級政府和部門十
分關注的一個重要問題。2004年10月,省企調隊對部分中小企業的發展政策落實狀況開展了專項調查,對近年各級政府和部門對中小企業發展的引導和扶持狀況進行重點分析,旨在為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制定中小企業發展政策措施提供依據。

    一、中小企業發展現狀和政策的實施效果

    (一)政策環境不斷改善,中小企業良性發展。大企業在整個國民經濟中起著重要的作用,但由于其形成和管理上的難度,其數量必然是十分有限的,而大量存在的只能是中小企業。中小企業是國民經濟健康協調發展的重要基礎,是就業、保持社會穩定的基本力量,也是推進福建省新興產業發展的生力軍。第二次全國基本單位普查數據顯示:在產業分布上,福建省中小企業集中于二、三產業,分別為5.55和4.04萬個,占總數的55.96%和40.71%;在行業分布上,制造業和批發零售貿易餐飲業分別占總數的47.9%和24.69%;在地區分布上,中小企業主要集中在閩東南沿海經濟發達地區,福州、廈門、泉州和漳州的中小企業戶數占全省的72.25%。中小企業在活躍城鄉經濟、滿足社會多層次需求、吸收勞動力就業等方面發揮著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據統計,2003年福建省中小工業企業單位數5.3萬家左右,占全省工業單位數的99.9%。創造產值5367.0億元,約占全省工業企業產值的83.6%,吸納從業人員317.74萬人,占全部工業企業從業人數94.4%。經濟發展不僅僅是效益和速度問題,價格的穩定、充分就業、收入分配的公平等等也都是必須解決的重大問題。況且隨著工業化進程的推進,中小型企業發展的空間也越來越大。

    2003年福建省不同規模的工業企業產值與增長速度

    企業規模   產值(億元)   增長速度(%)
    大型企業        1053.09            20.7
    中型企業        1982.91            34.0
    小型企業        4317.95            14.3

    對一個完整的國民經濟企業體系而言,大企業和中小企業二者都是不可偏廢的。因此,近年福建省各級政府都十分重視中小企業的發展,并形成了符合國情、省情的各具特點的、成功的中小企業發展政策。主要有稅收減免政策、財政扶持政策、金融信貸政策、規范經營政策以及一些綜合性政策。2002年6月29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它的出臺對于鞏固和加強中小企業在中國國民經濟中的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促使政府把現階段對中小企業的扶持政策擺在正確的位置,組織和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創造公平的市場競爭環境,鼓勵和促進中小企業的發展。同時,省委省政府也頒發了《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推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指導意見》(閩政[2002]25號)等一系列政策。這些政策的出臺,對提升福建省中小企業競爭力,提高閩貨占有率,推動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具有積極作用。據調查資料顯示:近年來中小企業政策陸續出臺后對企業的影響,有56.0%調查企業認為市場開拓更廣闊,50.0%的調查企業認為政府工作效率提高,42.0%調查企業認為企業技術創新能力提高,40.0%調查企業認為企業投資意愿增強,認為市場準入便利、融資渠道有所改善以及稅費更加合理的分別占32.0%、27.3%、24.0%。

    (二)資金投入政策改善,扶持力度加大。資金短缺是中小企業面臨的最大難題,近年福建省主要從稅收優惠、財政補貼、貸款援助(包括擔保、貼息、低息、保險、風險投入等)以及鼓勵直接融資和開辟直接融資渠道等,改善對中小企業的資金扶持。調查資料顯示:被調查企業反映今年在資金方面得到金融機構服務的支持,占全部調查企業的64.67%;得到其他支持的企業比例依次為增值稅與個人所得稅政策的支持占30.0%、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的占26.7%、中小企業專項資金的占25.3%、中小企業發展基金的扶持占10.7%

    一是信貸政策支持。從1998年開始,中國人民銀行在5年內先后出臺了《關于進一步改善中小企業金融服務意見》、《關于擴大對小企業貸款利率浮動幅度的通知》、《關于加強和改進中小企業金融服務的意見》和《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對有市場、有效益、有信用中小企業信貸支持的指導意見》等文件,分別從改進金融服務、調整信貸結構為中小企業提供多樣化的金融產品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措施,改善了中小企業的經營環境。銀行貸款作為中小企業資金融資的主渠道作用日益提升。縱觀國內外中小企業的資金來源,其基礎資金主要是內源性融資,融資的一般順序是把自有資金作為初創資金的主要來源,把留存收益和股東追加作為企業擴大規模的主要資金渠道。在內源融資不足的情況上,企業通過各種渠道尋找外源性融資方式解決資金不足的問題。從我國的現實情況看,銀行貸款在當前融資體制安排下對我國中小企業的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福建省的情況也不例外。從省人民銀行獲悉,省內648家中小樣本企業問卷調查顯示,2003年末企業資金來源總額中“企業股東、職工自籌”占35.09%,“銀行貸款余額”占31.48%。此外,上述調查顯示,分別有61.42%和84.72%的企業選擇“企業股東、職工自籌”和“銀行貸款”作為其資金補給的主要渠道。

    二是財政政策扶持。中小企業政策的重要內容之一是財政政策,主要表現為財政支出政策方面的財政投資和補貼。--國家設立中小企業發展基金,用于下列扶持中小企業的事項:創業輔導和服務;支持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支持技術創新;鼓勵專業化發展以及與大企業的協作配套;支持中小企業服務機構開展人員培訓、信息咨詢等項工作;支持中小企業開拓國際市場;支持中小企業實施清潔生產等。--中央財政預算設立中小企業科目,安排扶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該資金用于促進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開展支持中小企業的工作,補充中小企業發展基金和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其他事項。主要用于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對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和為中小企業服務的中介機構進行資助。這是一種從機制上扶持中小企業的好辦法。目前福建省不僅已經形成了下崗人員創業、中小企業技術創新、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金、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四種以中小企業為支持對象的專項資金和基金外。一些地區還安排了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財政專項資金。2004年起省財政在企業技改資金中專門安排1000萬元作為中小企業發展基金。專門安排扶持欠發達地區發展資金2600萬元,支持優化產業集群布局,促進欠發達地區加快發展。又如福建省廈門市分別建立了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和發展民營經濟專項基金,2004年兩項合計4800萬元。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中小企業發展資金不足、使用分散、來源無保障的矛盾,促進了中小企業的健康發展。

    三是稅收政策扶持。我國現行的稅收優惠政策,雖然大部分不是專為中小企業制定的,但從受益主體來看,基本或相當一部分是中小企業。94年新稅制為了適當減輕小型企業的稅收負擔,國家對年應稅所得額在3萬元以下(含3萬元)的企業,按18%的稅率征收所得稅;年應納稅所得額在10萬元以下至3萬元的企業,按27%的稅率征收。年應稅額在180萬元以下的小規模商業企業,其增值稅征收率由6%調減為4%。對于中小型鄉鎮企業,還可以應繳稅款的基礎上再減征10%,用于補助其社會性開支費用。

    四是擔保政策扶持。國家通過稅收政策鼓勵各類依法設立的風險投資機構增加對中小企業的投資。--國家推進中小企業信用制度建設,建立信用信息征集與評價體系,實現中小企業信用信息查詢、交流和共享的社會化。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推進和組織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推動對中小企業的信用擔保,為中小企業融資創造條件。國家鼓勵各種擔保機構為中小企業提供信用擔保。--國家鼓勵中小企業依法開展多種形式的互助性融資擔保。2004年福建省共申報了10家第四批擔保試點單位。同時省政府還拿出800萬元對擔保機構進行補助,探索建立擔保補償機制,具體作法是按擔保機構的擔保額按一定的比例給予補助,這種補助作為擔保補償金充實擔保機構的風險儲備金。此外今年省經貿委與福建省開發銀行簽定了《中小企業貸款與信用擔保體系建設合作協議》,為加強福建省信用擔保工作打下了很好的基礎。

    (三)創業扶持力度加大,企業投資積極性增強。近年政府各部門對中小企業的創業支持力度逐步加大。調查資料顯示,有52.0%的企業認為財稅部門的支持力度較大、49.3%的認為金融部門的支持力度較大、然后依次為其他行政部門、工商部門和社會保障部門,分別占28.7%、28.0%、12.7%。

    鼓勵創建中小企業,放寬準入條件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手段。從世界經濟發展的經驗看,中小企業的倒閉率是相當高的。中小企業要發展,必須使其創建率高于倒閉率。突破這一“瓶頸”的途徑就是要制定合適的政策,充分開發勞動力及創業資本資源:如降低中小企業的設立門檻,允許公司中小企業資金分期到位;降低中小企業登記和進行資質確認時的收費,減少設立企業的前置審批事項,簡化前置審批手續;對新設立的中小企業在一定期限內減免行政性費用和稅收。福建省在出臺《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推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指導意見》的基礎上,今年3月福建省工商局又發布了35條力促企業發展的條例。從放寬投資領域,簡化設立、審批手續等方面降低市場準入門檻。五月份開始,行政許可法全面啟動,從中央到鄉鎮級政府將廢除7千多條行政條款;九月份新的《投資體制改革實施辦法》出臺等,更進一步提升了福建省中小企業投資積極性。如泉州市提出以人力資本、智力成果等無形資產作價出資設立科技型企業的注冊資本比例放寬至40%。廈門率先建設管理服務中心,形成“一條龍服務”,使原本需要至少一年時間才能審批下來的項目僅需45個工作日就能辦妥。

    (四)搭建市場與企業的平臺,促進中小企業開拓市場。市場是企業生存和發展的基礎,但中小企業由于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制約,在開拓產品市場方面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因此,近幾年來福建省政府以及各種中介組織通過采取各種措施,切實幫助中小企業進一步拓寬市場。主要形式有:第一,有計劃,有組織地舉辦和參加各種展銷會、定貨會。今年福建省政府及行業協會牽頭,舉辦了第二屆中國福建項目成果交易會(6·18)、第六屆(晉江)鞋業博覽會、第八屆臺交會、第七屆海峽西岸紡織服裝博覽會等一系列展銷會。僅6·18投洽會,2003年與2004年發改委共安排1.41億元資金用于促進項目成果轉化,并實現項目335個。第二,鼓勵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到境外投資,參與國際貿易,開拓國際市場。2000年10月財政部和原外經貿部根據國辦通知精神,聯合制定了《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管理(試行)辦法》,對資助中小企業開發出口產品、參加國際會展,開展相關培訓等作了相關規定。第三,政府、專業性協作組織、行業協會以及行業協會聯合會等組織努力搭建各類網上交易平臺,建立起市場與企業之間的橋梁,及時快速的為企業提供更多的信息。近年來福建省不斷加強政府的綜合治理能力,改善中小企業的發展環境,健全社會服務體系,提高服務水平,有效的促進了中小企業的發展。調查顯示:反映今年在市場開拓方面得到政府政策支持的企業最多,占調查企業總數的44.7%、此外反映創業方面得到政府政策的較大支持的,也占到39.33%。

    (五)設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加快企業技術進步。2003年,福建省高新技術產業全部單位1290家,產值在5000萬元以下的企業占77.4%,中小型高新技術企業的發展對全省高新技術產品結構起著不可替代的優化和補充作用。為扶持、促進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增強其創新能力,福建省出臺了《福建省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資金管理暫行規定》,批準設立一項專門用于培育扶持和促進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的政府專項資金,資金總額為1.2億元,2001年啟動運作至2004年,每年下撥3000萬元。2003年廈門高新技術創業中心全額獲得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無償資助270萬元。這些獲得政府創新基金的中小企業,不僅在資金上得到支持,而且增加了政府部門與銀行對企業的認識,為企業創造了較好的融資和開發環境,加快了技術創新的步伐。此外福建省加大對各類高新技術孵化器支持,促進中小企業科技成果轉化,推動企業技術升級和產業轉型。從1999年的3家發展到2003年底,全省科技企業孵化器18個,在孵企業總數627個。

    (六)政府服務意識不斷增強,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加快。為促進中小企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近幾年國家各部委下發了《關于培育中小企業社會化服務體系若干問題的意見》、《關于加強中小企業質量工作的意見》、《關于加強中小企業信用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等政策。福建省在貫徹落實各項政策基礎上,為維護企業正常生產秩序,盡可能的減少企業損失,還對“非典”、“禽流感”等突發事件建立應急制度;在水電供應緊張的形勢下,實行停水停電預警、預告制度。泉州市圍繞優化政務環境,提出市政府每年至少召開一次企業家座談會,設立政企溝通電話專線和市民營企業投訴中心,方便企業及時反映生產經營中遇到的各種問題。此外,福建省在“數字福建”的帶動下,充分運用計算機和現代網絡技術,建立中小企業信息網站,使中小企業可以實現資源共享,為逐步開展電子商務,虛擬經營創造條件。調查資料顯示(1)企業界對政府綜合服務水平,認為滿意的占38.0%,一般的占58.7%,不滿意的占3.3%;企業對所在地政府部門為企業提供服務等軟環境,認為滿意的占28.6%,一般的占65.4%,不滿意的占6.0%。(2)在規范行政方面,滿意的占35.1%,一般的占60.5%,不滿意的占4.4%。(3)在辦事效率方面,滿意的占27.7%,一般的占62.1%,不滿意的占10.2%。(4)在規范市場秩序方面,滿意的占27.5%,一般的占66.5%,不滿意的占6.0%。(5)在規范管理經濟及決策能力方面,滿意的占26.5%,一般的占69.2%,不滿意的占4.4%。

    二、中小企業政策落實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困難

    調查資料顯示:64.7%的被調查企業認為目前影響企業發展的政策問題主要是政府的政策和服務未跟上;64.0%的認為是國家、地方之間的政策有矛盾沖突;45.3%的認為貸款渠道與擔保不落實;35.3%的認為稅費環境不公平;30.0%認為勞動保障不健全;22.7%的認為優惠政策無法享受。

    (一)政策扶持差別現象還較明顯。一是對大企業優惠政策多于中小企業。政府對扶持大企業大集團有較多的優惠政策措施,而對中小企業發展重視不夠。盡管近年來政策環境逐步有所改善,但在土地使用、辦照、納稅、工商檢查、銀行貸款,甚至法院判案等方面仍有許多不公平。但最大的困難還在于獲得投資或銀行貸款。從2004年10月份對企業發展環境調查資料顯示:31.5%和28.1%的中小型企業認為融資渠道少,分別比大型企業高出7.3和3.9個百分點;20.7%和29.2%的中小型企業認為金融機構貸款條件苛刻,分別比大型企業高出3.1和11.6個百分點;32.0%和37.4%的中、小型企業認為貸款審批程序煩瑣,分別比大型企業高出6.8和12.1個百分點。又如這兩年福建省出現工業高速增長但電力供應相對緊張的情況,各地政府紛紛出臺政策,或是“拉閘限電”或是“電費補貼”。小企業反映,“拉閘”首當其沖的是它們,“電費補貼”首先考慮的卻是大集團大企業。

    二是對外資企業政策扶持多過內資企業。在資金方面:本次調查的中小企業中外商及港澳臺投資企業,今年得到中小企業發展基金扶持的占12.7%、專項基金支持的占18.2%、增值稅與個人所得稅政策支持的占30.91%、金融機構服務支持的占72.7%、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支持的占30.9%。除中小企業專項資金支持比內資企業的低11.3個百分點外,其余各項扶持均高于內資企業,分別高3.2、1.4、12.7、6.7個百分點。在減免稅收方面:外商投資企業可享受從獲利年度起二年免征三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的待遇;對外商投資設立的先進技術型企業,可享受二年免稅六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待遇;對出口型企業,除享受上述兩免三減所得稅優惠外,只要企業年出口額占企業總銷售額的70%以上,則均可享受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的優惠;對外商投資企業在投資總額內采購國產設備,如該類進口設備屬進口免稅目錄范圍,可按規定抵免企業所得稅。而內資企業無緣享受。

    (二)國家、地方政府政策的矛盾沖突依然存在。近幾年,各級政府為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出臺了不少好政策和措施,但所有的政策關鍵在于要落實。切實做到要從實際情況出發,制定切實可行的扶持政策,同時著力排除在小企業政策上的過時陳規,對現有的政策規定抓緊清理。國家、地方之間的政策的矛盾沖突一個很大的原因就是時間差問題,新的政策不斷制定,舊的政策又沒清除,導致不同時期的政策同時存在產生矛盾。一是分稅制管理與中小企業行政管理體制的矛盾,縣域經濟發展效益未能與鄉鎮、村兩級財政掛鉤。自1994年實行分稅制以來,初步規范了政府間的分配關系,現行的財政體制決定了中央與地方在利益分配方面將呈現財力逐步向中央集中的趨勢,地方特別是鄉(鎮)、村兩級除了財政下撥的人頭經費外,沒有其他收入。鄉鎮因沒有完成縣下達的項目引進任務而扣發工資。據調查泉州鯉城區江南街道辦事處、仙游縣楓亭鎮政府都負債3000萬元,嚴重影響鄉鎮干部的工作積極性,也不利于縣域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同時地方配套式的財政分配體制,容易產生擠占縣域經濟中以發展地方特色經濟小企業發展的資金需要。二是省級的實施項目帶動戰略,把實施項目帶動作為構建三條戰略通道,作為推進全省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重要抓手。各級政府都把它當成大事、要事擺到議事日程上來,并投入大量的精力,抓的緊,抓的實,并取得了明顯成效。全年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增長22.5%,比上年提高14個百分點,是1996年以來投資增長速度最高的年份。各級政府為了能完成上級任務紛紛采取各種手段,有的設區市還搞“六賽六比”,縣、鄉鎮層層考核、責任到人,把引資任務與工資、年終獎掛鉤。甚至拋出各種各樣土地優惠政策、規費優惠政策、稅收優惠政策,有的甚至與國家政策產生矛盾沖突,條件好的縣,鎮鎮有工業園區;部分條件差的縣,不僅縣域經濟缺乏統籌規劃,而且可持續發展也同樣受到影響。縣域小企業的健康發展受到不同程度的制約。

    (三)政府服務質量仍待提高。一是資金扶持不到位。我國2003年1月1日頒布實施的《中小企業法》也從資金支持、創業扶持和社會服務等方面提出了明確的建設方向,但從最近兩年的情況看,除擔保服務推廣面較寬外,其他諸如財政設立中小企業發展基金、通過稅收政策鼓勵風險投資機構增加對中小企業的投資、推進中小企業信用建設等未見實效。而從當前福建省擔保機構的運作看,也沒有發揮它應有的功能。目前福建省擔保公司共有60家,共為2592個企業提供貸款擔保,占全部中小企業數不到3%。二是社會信用體系尚未建立,使銀行對企業貸款無“信用記錄”可依,對新客戶難以授信,把多數中小企業排除在門外。另一方面,信用的不記錄使企業體會不到信用的價值,而易產生逃債僥幸心理。企業的大范圍逃廢債使銀行產生“畏貸”心理,最終增大中小企業獲得資金的難度。三是中小企業社會保障率偏低。當前福建省中小企業職工尤其是小企業職工參加社會保障仍存在覆蓋面窄,參保率低的現象。2004年5月開展的中小企業社會保障調查資料顯示,為全部或部分職工參加基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繳費的中小企業分別占66%、20%、44.7%、45.3%、20.7%,參保人數占32.4%、12.4%、25.2%、38.2%、12.2%。四是工作效率仍待提高。各級政府在努力提高為企業辦事效率和服務質量,營造良好的企業投資服務環境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近年來福建省一些地方推行“一站式”服務,方便企業辦事等優待政策,企業辦事難狀況得到了一定的改善,但還不盡如人意,主要是一些部門在政策落實過程中還不夠完全到位,一些辦事手續還是比較繁瑣,少數部門間協作仍不夠順暢,還存在相互掣肘的現象,有些事辦起來仍耗時、費力、勞神,難以體現出應有的辦事效率,企業的合法權益難以得到有效保護,影響了投資者信心。據調查,目前寧德市有60-70%的貨車車牌外掛安徽、河南等地,其重要原因是本地運輸企業稅費項目過多、過高。據某運輸企業反映,一輛5噸位的貨車每月在寧德市所繳各種規費多達8000多元,而在河南僅需1600元。此外,管理服務機構不健全,審批手續繁瑣,檢測制度不健全,重復檢測項目過多,也是造成車牌外掛的重要原因。

    (四)融資體系急需完善。首先,缺乏為中小企業服務的多層次的直接融資渠道。《公司法》規定只有股份公司、國有獨資公司和兩個以上國有企業或其他兩個以上國有投資主體投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才有資格發行公司債券,并且股份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的凈資產額分別不能低于3000萬元和6000萬元。另外,雖然深圳中小企業板已經推出,但其股本總額不少于5000萬元等所有資質要求依舊未改。其次,缺乏完善的中小企業發展的融資環境。從最近兩年情況,為解決中小企業貸款問題福建省采取了許多有效措施,如成立擔保公司、財政設立中小企業發展基金、通過稅收政策鼓勵風險投資機構增加對中小企業的投資、推進中小企業信用建設等,但在實際操作中真正受益的企業還不是很多。據對長汀縣調查表明,該縣雖然成立了擔保中心,但擔保基金量少,總額僅為300萬元,擔保中心總體運作效果不盡理想。據統計,該縣僅為5家企業和18戶個人提供總額600余萬元。第三,缺乏為中小企業服務的銀行。當前,國有商業銀行和股份制商業銀行主要貸款對象還是大企業,而服務于中小企業集中的縣域農村信用社由于資本金少、資金實力弱和貸款集中度要求等限制,無法滿足中小企業的需要。第四,缺乏風險投資準入和退出的市場機制安排。中小企業成長性高、風險大的特性與銀行審慎經營原則在一定程度上有所背離,需要風險投資與其相對應,但當前缺乏一個比較統一、完善及信息透明的中小企業產權交易市場為風險投資提供進入和退出的途徑。

    (五)稅負政策要進一步改進。被調查企業中有50%的企業認為承受的主要社會負擔是稅收。企業反映稅負過重,稅率偏高;企業所得稅的起征點偏低。一方面是中小企業未形成納稅光榮,自覺交稅的氛圍,同時小企業在創業初期急需社會的支持,起征點偏低不利于小企業的發展。另一方面,由于小企業核算基礎不健全,難以作到正確計算和使用增值稅發票抵扣進項稅額,因此一般實行按銷售額乘6%的征收率計算,這樣算得小規模納稅人的實際征收率高于一般納稅人;98年7月1日起,我國將年應稅額在180萬元以下的小規模商業企業,其增值稅征收率由6%調減為4%。但僅限于商業企業,并未解決大部分生產企業稅負過重的問題。同時有關資料表明,從目前的實際操作規定來看,對于工業小規模納稅人按6%征稅并代開專用發票,下一環節購進,將承擔7%-11%的轉移稅負。在這種情況下一般納稅人大都會盡量回避,這無疑限制了小企業的經營空間。生產型增值稅容易使小企業發生偷、漏稅的行為,不利于小企業的健康成長。

    (六)小企業政策環境不足,制約縣域經濟發展。對于縣域經濟來說,中小型企業的發展是推動縣域經濟發展、增加農民收入的重要渠道。而小企業的發展又有賴于各地良好的政策扶持和寬松的外圍環境。從近年來看政府政策對小企業的扶持不夠到位,許多小企業甚至不知道政府出臺哪些具體的政策,山區縣域小企業活力明顯不足。隨著經濟結構調整的不斷深化,生存能力強的小規模企業發展層次和水平不斷提高,有潛力的小企業發展迅猛,同時沒有競爭力的小企業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只能處于“被動挨打”的角色,最終停產甚至倒閉。在福建省經濟發展格局中,縣域經濟產生明顯的兩極分化,除閩南一帶的部分縣市發展較好外,其余大部分縣域經濟發展不盡如人意。經濟實力不強,發展基礎薄弱的縣域,集中表現為縣鄉財政拮據、中小企業困難、城鄉居民增收緩慢等。據對全省58個縣(市)地方財政收入結構分析,有34個縣地方財政收入在尚未達到1億元,占58.6%,其中還有13個縣的地方財政收入還不到5000萬元;58個縣金融系統各項貸款僅1016億元,占同期全省金融系統各項貸款的23.9%,即使加上縣域外的上級金融機構對縣域的貸款,其占全省的比重就是三分之一的水平都達不到。

    三、幾點意見和建議

    (一)及時跟蹤、落實各項政策。政策落實的好壞、以及制定政策的正確與否,直接體現政府的形象和執政能力水平的高低。政府有關主管部門要樹立為企業服務的思想意識,在平凡的工作中切實提高自己的管理水平,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完善和落實中小企業各項扶持政策。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指出,“在企業規模上,注重扶持中小企業”,“支持非公有制中小企業的發展”。為此,要認真貫徹實施《中小企業促進法》,進一步完善和落實各項扶持政策;要為中小企業的建立和發展提供更為完善的服務,包括創業輔導、融資擔保、技術支援、管理咨詢和員工培訓等;繼續深化中小企業改革和提高現代化管理水平,增強中小企業市場競爭力。在用地、用電、用水、涉外經營等方面,給予私營企業以公有制企業、外資企業同等的待遇。加強信息網絡建設,提供各種經濟信息服務,使小企業在復雜多變的市場上頭腦清晰,為企業的發展營造良好的外部環境。同時,積極引導小企業規范經營,建立良好的企業信用,加大對違規經營的處罰力度,使規模以下工業企業真正享受到政府的扶持政策,即得到制度、技術、信息及金融等方面的實際支持。建議組織專業人員,及時跟蹤中小企業政策的執行過程,監督各級政府組織實施情況,并定期進行發布。同時密切與企業的溝通,利用各種渠道了解中小企業的呼聲和期望。如:每年組織有關部門對中小企業的政策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對沒有落實或難以落實的,提出辦法,切切實實的做到包干落實,責任到人。每年可以開展若干次問卷調查、走訪調查等。做到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同時要結合目前政府體制的變革,不斷使中小企業管理規范化,人性化。

    (二)規范和統一中小企業稅收優惠體系。改變目前對中小企業以減免稅和優惠稅率為主的直接優惠現狀,加強對加速折舊、費用扣除、投資抵免、再投資退稅、延期納稅、特別準備金等間接優惠形式的運用,以提高稅收優惠政策的效果;中小高新技術企業用于技術研究和開發的投入,允許按實際支出在繳納企業所得稅前列支,對當年研究與開發費用支出超過上年實際支出的部分,給予其投資額20%的企業所得稅抵免;凡是為國家重點扶持的大企業技術改造配套的中小企業技術改造項目,可享受貸款由財政貼息的扶持;為鼓勵各界對中小企業的投資,凡以國產設備出資或采購國產設備的,其所購設備的進項增值稅,可在投資企業銷售稅中抵扣,其投資額可按40%的比例抵扣企業所得稅。對轉讓先進技術所支付的特許權使用費、技術援助費、研究開發費,對投資者提供技術的收入可減征或免征所得稅;稅收扶持中小企業風險投資。中小企業自有資金有限,經營規模較小,投資面臨的風險更大。因此,稅收在鼓勵民間向中小企業投資時,可以采用投資損失扣除、附加折舊、再投資退稅以及建立投資準備的稅前扣除制度等多種形式,以改變當前民間投資增長緩慢的現狀。在被調查企業中有112家企業希望政府部門減輕企業的稅費負擔,加強稅收征管、規范收費行為、公平稅負。

    (三)加大技術創新扶持,增強中小企業發展后勁。福建省中小企業技術創新水平還普遍偏低,企業獲得新技術途徑主要是靠外部引進,產品也往往停留在仿制的水平上,致使中小企業發展后勁不足。政府要繼續加大創新資金的投入,擴大創新扶持的范圍,讓更多的中小企業獲得創新支持;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在規劃、用地、財政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推進建立各類技術服務機構,建立生產力促進中心和科技企業孵化基地,為中小企業提供技術信息、技術咨詢和技術轉讓服務,為中小企業產品研制、技術開發提供服務,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實現企業技術、產品升級;鼓勵中小企業與研究機構、大專院校開展技術合作、開發與交流,促進科技成果產業化,積極發展科技型中小企業。對于中小企業技術創新項目以及為大企業產品配套的技術改造項目,還可以享受到貸款貼息政策。

    (四)要建立和完善中小企業融資服務體系。一是建立有效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健全擔保機制。調查資料表明,48.7%的中小企業希望政府及有關部門加速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的建立健全,并完善在擔保機構的營業稅的制定。主要為:重點發展中小企業互助性質會員制擔保機構,也可以借助行業協會或商會等組織,牽頭行業內中小企業聯保等形式,為中小企業貸款創造條件;鼓勵發展商業性擔保機構;對于政府出資或參與的擔保機構,其性質帶有一定的政策性,應著重落實財政擔保基金的補償機制;通過建立全省性的信貸再擔保機構和中小企業貸款保險制度等形式分散風險,促進中小企業擔保難和貸款難問題得到有效解決。二是要建立完善的資信評估、項目評估等中介機構。完善的中介機構既可為銀行提供企業信用、實力、素質以及項目可行性等方面的信息咨詢服務,為銀行發放貸款把第一道關,又可為中小企業提供包括投資方向、經營管理、技術改造、產品出口、司法訴訟以及資金籌措等方面的信息咨詢服務。三是政府通過建立專門機構,為中小企業融資提供援助。可借鑒美國政府聯邦小企業管理局(SBA)為中小企業提供貸款擔保的做法,結合福建省實際建立專門機構(如中小企業管理局),管理、服務中小企業。統一負責中小企業發展規劃、數據統計、資金融通和服務指導等。在融資方面,可以以中小企業管理局的信譽為小企業向商業銀行貸款提供擔保,在承擔風險方面,中小企業管理局擔保貸款總額的三分之二,其余部分由商業銀行承擔風險。擔保貸款的風險損失作為風險處理列入政府預算完善金融支持體系,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四是建立適合中小企業融資需求的直接融資體系。鼓勵中小企業進行股份制改造,為權益資本融通創造條件;積極推進債券市場發展,降低企業發債門檻,擴大企業債發行范圍。五是金融機構要設立獨立于大型客戶和集團客戶的中小企業信貸服務部門,并積極、有效、合理地開展面向中小企業的金融服務業務,以滿足中小企業全方位、多層次的金融服務要求。

    (五)引導小企業定位,促進縣域經濟發展。一是中小企業政策落實不理想除外部因素外,還有中小企業自身存在著技術落后、人才缺乏、信息不靈、管理水平低下、法制意識淡薄等諸多不能適應激烈市場競爭的問題。因此作為中小企業,不能等、靠、要,只有加強自身的改革和加強企業管理才能立足、才能成長。要采用“小而專,小而精,小而新”的發展模式,在社會產業分工中找好位置,在動態發展和競爭中求生存。二是黨的十六大明確提出:“發展農產品(資訊 行情 論壇)加工業,壯大縣域經濟”的指導政策。因此各級政府要引導縣域經濟走開發農產品深加工、提升農產品加工附加值的道路。這是增加農民收入、提升農產品加工產業鏈的重要舉措。各地應該根據各自地域的特點,尋找適合本縣發展的加工業。不要盲目攀比為上項目而上項目。2004年省發改委在6·18項目審批中明確提出優撫高科技農產品開發項目,農產品深加工項目占6·18項目的比例較大。三是針對目前福建省企業集聚大,產業鏈短的現狀,在引導企業集聚的過程中,引導中小企業進入大企業的發展體系。使二者真正的形成:核心企業負責產品的最終組裝與生產技術難度高、附加值大、對規模效益反應敏感的配套產品,而小企業大都分生產技術要求低、批量小、專業性分工度高的各種零部件與半成品等,參與分工的中小企業往往又根據專業分工要求分包,給其它小企業,從而形成多層次的分工協作體系。保證大企業和中小企業的雙向協調發展,通過界定不同層次的競爭空間,避免了大企業對中小企業不平等競爭和全面的過度競爭,增強集群的產業集聚效應。如福州的東南汽車城,就是一個典型的大中小合作的例子,通過大企業集團的發展,帶動一批中小企業在專業化分工中穩定發展;提倡小企業按照管理成本和交易成本比較優勢,進行合并或重新組合形成更適合社會化競爭的規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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