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廣東省物價局獲悉,為應對即將來臨的用電高峰并促動企業更好地讓電與民,廣東省從3月1日起開始實行新的峰谷電價方案,大舉調整峰谷電價比價及擴大實施范圍。
廣東省物價局表示,為進一步拉大大工業用電的峰谷電價價差,廣東在維持現行大工業用電峰谷時段設置不變的基礎上,調整大工業峰谷電價比價,將高峰、平段、低谷的比價從目前的1.35:1:0.6調整為1.58:1:0.5。調整后,廣東省大工業用戶峰谷電價的比值從
目前的2.25:1拉大到3.16:1,即企業用電高峰期的電價將是低谷期的3.16倍,比以前的兩倍多拉大不少。
廣東電力部門、省經貿委專家表示,新峰谷電價將促使企業盡量把生產時間調整到低谷或平時段,從而更多地讓電與民。他們表示,對用電量大而且是非連續性生產的企業,在低谷用電時段生產節省下來的電費比增加的管理費用還要多,更能省錢。可以預見,在全省用電高峰即將到來之際,拉大企業用電價格差,會對用電企業造成一定影響,增加其成本支出,但也可以規范其更好地節電節能。據悉,今年廣東還將對鋼鐵、電解鋁、水泥等六個行業實行差別電價政策,這主要是防止高耗能產業發展過快,給電力負荷、電力供應都帶來較大壓力。上海證券報梁鋼華鐘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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