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監(jiān)會發(fā)通告 理財產品不能搭售存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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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3月03日 04:40 河南報業(yè)網(wǎng)-大河報 | |||||||||
《新聞晨報》消息銀監(jiān)會近日下發(fā)了一份內部通告,對經營人民幣理財產品的相關銀行“約法三章”,其中一項是“人民幣理財產品不得搭售存款”。滬上相關銀行也證實,他們確實收到了這份通告,各銀行近期推出的人民幣理財產品已刪去了有關條款。 在這份通告中,銀監(jiān)會明確提出了“人民幣理財產品不能搭售存款”、“產品收益率不能盲目攀比”、“明確風險提示”等三方面的要求。
銀行相關部門的專家指出,此前一些銀行“搭配儲蓄”的做法會影響到銀行內部的儲蓄結構,并對銀行開展貸款等自營業(yè)務造成不利影響。知情人士還透露,基金等投資機構對銀行“搭配儲蓄”的做法一直頗有微詞,這也是監(jiān)管當局下通告的原因。 專家預測,在搭配儲蓄被叫停后,人民幣理財產品的收益率可能會受到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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