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圍繞發展第一要務發揮人大職能作用,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發展是黨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人大工作必須把促進發展作為第一職責。進一步加強地方立法工作,不斷提高立法質量;圍繞本行政區域事關全局的重大問題和人民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作出決議、決定,促進決策的民主化、科學化;進一步加大監督力度,認真聽取和審議“一府兩院”工作報告,加強和改進對財政預、決算的監督,扎實有效地開展執法檢查,為加快湖南省經濟社會發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環境。
(二)圍繞促進民主政治建設發揮人大職能作用,保障人民群眾依法行使民主權利。堅持為人民執政、靠人民執政、支持和保證人民行使當家作主的民主權利,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要求。進一步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促進民主的制度化、規范化和程序化;加強代表工作,充分發揮代表作用;加強鄉鎮基層政權建設,有效發揮鄉鎮人民代表大會和鄉鎮人大主席團的作用;健全民主制度,豐富民主形式,推進公民有序政治參與;嚴格依法行使任免權,加強任后監督,確保人民賦予的權力真正用來為人民謀利益。
(三)圍繞構建和諧社會發揮人大職能作用,努力營造良好的社會政治環境。構建和諧社會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內在要求,是生產力發展的客觀需要。密切同人民群眾的聯系,充分調動人民群眾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制定和完善社會保障和社會救濟等方面的法規,加強對弱勢群體的保護;做好人大信訪工作,妥善處理人民內部矛盾;加大對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重大典型案件的督辦力度,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公平與正義。
(四)圍繞提高常委會工作水平,切實加強自身建設。按照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關于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要求,不斷完善適合地方國家權力機關特點的、充滿活力的組織制度和運行機制,促進人大及其常委會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規范化。按照中央和省委的統一部署和要求,認真開展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加強學習,努力提高政治素質;加強廉政建設,自覺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眾的監督;加強機關作風建設,進一步提高工作質量和服務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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