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副局長潘岳2月28日向媒體通報,為建立中國綠色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和環境污染經濟損失估算體系,國家環保總局和國家統計局已于近期在十個省市啟動了以環境核算和污染經濟損失調查為內容的綠色GDP試點工作。
據介紹,這十個試點省市是: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遼寧省、浙江省、安徽省、廣東省、海南省、重慶市和四川省。此次試點工作將歷時一年,分四個階段進行:2005年1月
至3月為技術準備階段;2005年3月至7月是研究調查階段;2005年7月至12月為全面核算階段;2006年1月至2月是核算總結階段。
潘岳說,本次試點工作包括三方面內容:首先是建立地區環境核算框架。研究《中國資源環境經濟核算體系框架》,提出完善建議,建立適合本地區的資源環境經濟核算體系框架;研究《中國環境經濟核算體系框架》,提出完善建議,建立適合本地區的環境經濟核算體系框架。
其次是開展污染損失調查。通過對污染損失案例的調查,建立地區污染經濟損失估算模型和估算方法,確定估算技術參數;按國家技術組提供的調查表收集數據,完成大氣污染損失、水污染損失、固體廢物污染損失以及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經濟損失核算。
再次是開展環境核算。開展環境污染實物量核算,按國家技術組提供的企事業單位環保支出調查表,進行企事業單位環保支出項目調查,確定內部環境污染治理成本;調查社會環保支出情況,確定外部環境污染治理成本;在污染損失調查、污染實物量核算和環境污染治理成本調查的基礎上,進行環境核算。
(來源:經濟參考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