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3月1日起開征土地閑置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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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2月25日 08:03 東方早報 | |||||||||
為限制開發商拿地后坐擁土地兩三年不開發,囤地、炒地皮導致房價越漲越高,記者日前獲悉,南京市物價局、國土局、財政局聯合發出《關于調整土地閑置費征收政策促進閑置土地利用有關問題的通知》,制定了征收的具體標準,宣布從3月1日起開征土地閑置費。 該《通知》明確只要是土地使用者拿地后,超過規定期限未動
另據了解,南京土地閑置費的征收標準為:劃撥土地3000~5000元/畝,根據市區地段不同有所差別,其中高淳、溧水3000元/畝,江寧、浦口、六合4000元/畝,其余5000元/畝。出讓土地按每年不超過土地出讓金20%計征,其中工業用地15%,經營性用地和其他用地按10%計征。 分析人士指出,該通知下月起正式實施,將在較大程度上限制開發商囤地、炒地的行為,有利于整個樓市的健康發展,減少泡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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