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告誡:國內制藥企業應積極應對藥品不良反應事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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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2月24日 09:02 新華社 | |||||||||
去年發生并延續至今的世界止痛藥市場風波,實際上反映的是對藥品不良反應如何監測并如何處理的問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評審中心專家孫忠實教授認為,國內藥企應當從跨國制藥企業的做法中吸取有益的經驗,積極主動地應對藥品不良反應事件。 孫忠實介紹,FDA的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嚴格規定,所有的制
孫忠實說,美國藥品不良反應的報告主體同我國一樣,主要分醫務人員、患者、制藥企業三類。為什么美國藥企的報告數量能占60%至70%的份額,而我國藥企僅為15%左右?他認為,造成如此大差異的主要原因是,中外法律對社會責任的規范不同。FDA規定,藥企一旦發現不良反應必須上報,如果逾期不報或者讓患者自己上報,企業將被追究法律責任,甚至得交數百萬至上億美金的罰款。此外,企業在藥品說明書中盡可能詳盡地標注藥品的不良反應事項,化解以后可能發生的法律糾紛,也提高了企業的上報積極性。然而,國內制藥企業對藥品的不良反應諱莫如深,盡可能地“報喜不報憂”。孫忠實介紹說,不少企業在修改說明書時,經常同專家們討價還價,對不良反應遮遮掩掩。因為他們有三怕:一怕藥品不良反應發生后,影響藥品以后的銷路;二怕承認藥品不良反應后,患者家屬索賠;三怕輿論壓力。這三怕最終卻造成了不良反應事件連續發生的惡果。 他認為,在目前這種狀況下,首先,國內制藥企業急待增強社會責任感、企業公民意識,拋棄顧慮,積極上報不良反應;其次,政府應該大力宣傳、贊賞上報行為,鼓勵國內企業積極參與到不良反應的報告體系中來;再次,促使公眾樹立正確的藥品不良反應觀——是藥三分毒,并非有不良反應的藥品就不能服用,像小劑量、短期服用萬絡、西樂葆就不會帶來太大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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