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資委黨委書記李毅中日前就兩部委《關于加強和改進中央企業黨建工作的意見》答記者問時表示,企業黨組織必須參與重大問題決策。他在解釋哪些是企業重大問題時說,《意見》強調黨組織不是參與生產經營的具體問題決策,而是參與企業帶有根本性、方向性、長遠性、全局性的重大問題的決策。
李毅中說,重大問題的主要內容包括:企業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企業生產經
營方針、企業財務預決算;企業資產重組和資本運作中的重大問題;企業重要改革方案和重要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企業重要人事安排及內部機構的設置調整;涉及廣大職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問題等。
他表示,黨組織參與決策是對需要參與決策的重大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而不是代替董事會和經理層決策重大問題。要堅持和完善雙向進入、交叉任職的企業領導體制;黨委會和法人治理結構要通過建立健全議事規則,完善黨組織參與重大問題決策的程序和工作機制。黨組織對重大問題要集體研究,由進入董事會、監事會、經理班子的黨委成員通過多種方式分別反映黨組織的意見和建議,并把法人治理結構的決策結果反饋給黨組織,實現決策的科學民主。
關于《意見》提出了建立將黨管干部、黨管人才原則與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相結合的選人用人新機制的基本要求,李毅中表示,在目前情況下根據企業的現狀,要按照《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和有關規定,根據國有獨資、控股和參股企業的不同情況,任免企業負責人或提出人選建議。同時,要加快建立現代企業制度,逐步建立把黨管干部和董事會依法選擇經營管理者,以及經營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權相結合的選人用人新機制。
李毅中指出,黨組織的主要職責是確定用人標準,研究推薦人選、嚴格組織考察、完善評價體系,加強監督管理,按照上述原則積極探索與法人治理結構相適應的工作方式。同時通過競爭上崗、社會公開招聘等方式引入競爭機制,改革用人制度,全面推進人才強企戰略。上海證券報盧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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