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會2004年10月通過《2004美國就業創造法》,其中一項優惠措施是通過稅收減免鼓勵該國企業海外獲利回流。按照新規定,美國企業將海外盈余匯回國內第一年可享5.25%的超低稅率,而原本這項稅率可能高達35%;從2004年起在海外的盈余若匯回國內投資,將可享有多達85%的免稅優惠。受到這項新制度的鼓勵,近來已有部分企業宣布資金回流計劃。強生公司(Johnson&Johnson)日前宣布今年將匯回110億美元的海外盈余,戴爾公司(Dell)也宣布將匯回40億美元,家樂氏(Kellogg)食品公司預定將10億美元海外盈余匯回美
國本土。經濟顧問公司DecisionEconomics預測,資金回流今后幾年將為美國創造40萬到60萬個工作機會,并且有助提升美國的經濟增長率。但另一方面,由于這項新法并未嚴格規范企業匯回資金的用途,因此部分專家對于新制能否有助創造美國本土工作機會仍持保留態度。(駐洛杉磯商務室)
(信息來源:駐洛杉磯總領館經商室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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