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局規范外資銀行短期外債指標核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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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2月22日 10:32 上海證券報 | |||||||||
國家外匯管理局日前發布了《關于2005年境內外資銀行短期外債指標核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有關分局在核定2005年外資銀行短期外債指標時,嚴格執行《境內外資銀行外債管理辦法》有關原則和要求,并同時考慮到外資銀行近兩年尤其是2004年下半年各項外匯貸款余額的變化情況,外資銀行2004年11月份調整后短期外債指標和年底的實際短期外債余額,以及外資銀行2005年度業務發展計劃等因素。
通知規定,由外資銀行向所在地外匯局分支機構提出2005年短期外債指標申請。外匯局對各有關分局轄內外資銀行的短期外債實行總量控制,在批準的短期外債余額范圍內,各分局可以根據轄內各家外資銀行外債的具體情況和銀行業務的變化,對各家外資銀行的短期外債指標進行適當調劑。具備主報告行條件的外資銀行,經過其上級行授權和所在地外匯分局核準,可作為主報告行向所在地外匯分局申請短期外債指標。 通知還對外資銀行的外匯擔保問題進行了明確,規定未開放人民幣業務地區的境內外資銀行,可以繼續為當地外商投資企業借用人民幣貸款提供外匯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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