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董兼職制度該改改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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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2月22日 10:15 上海證券報 | |||||||||
近期一些上市公司高管紛紛落馬,某些違法違規行為在上市公司中簡直如入無人之境,根本受不到必要的監督制衡。因此,我們要說:獨立董事們,可以醒醒了。 現有的獨董兼職制是不能很好履行其監督職責的主要弊端。不少獨董會以事物繁忙為由,每年只參加一至二次的董事會會議,有些獨董甚至還請其他董事代
目前不少上市公司開始借鑒成熟市場的經驗來建立審計委員會,作為董事會下屬的審計委員會,本身是董事會的附屬機構,監事會尚且形同虛設起不到監督董事會的制衡作用,審計委員會如何做到自己審核自己?從成熟市場成功的獨立董事制度來看,只有董事會各下屬委員會中獨立董事的比例都達到影響決策的程度,審計委員會的作用才能真正充分發揮出來。 在新的分類表決啟動之后,有關獨董的選拔、提名及任免是否能補充到網絡投票的分類表決機制中?讓流通股股東具備更大的任免權力才能使獨董履行職責更加勤奮一點。只有為全體股東認真履行監督職能的獨董才應該算合格的。 獨立董事在任期內應該有大量的時間和精力來履行其監督職責,應采取積極的工作態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前往所在公司進行現場辦公。現場辦公的優勢在于能充分展開調研,隨時觀察任職公司董事及高管的情況,關注公司的財務狀況以及對外投資、關聯交易等一系列方面的動態信息,這樣才能盡最大可能發現問題并及時發布獨立報告,從而在最快的時間內提醒監管部門及外部股東。 如果大多數獨董不能或者說時間上不允許其有大量時間在任職公司"蹲點",那么現有獨董的兼職制度就有待創新改革了。取消兼職制,改為專職制;或保留兼職制,在兼職制基礎上新增專職制席位,都能有效促進獨董履職的作用。近期那些上市公司高管"落馬"事件表明,獨董"開會排排坐"的消極風氣已非改不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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