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縱橫新浪首頁 > 財經縱橫 > 滾動新聞 > 正文
 

他的酬金是否應歸公司?(法律問答)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2月22日 07:59 人民網-市場報

  編輯:

  我公司總經理以公司的一處房產為某股份有限公司的貸款提供擔保,獲得一筆酬金。請問,他這種行為屬不屬于從事損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動,他所得的酬金是否應歸公司所有?

  封先生封先生:

  我國《公司法》規定,禁止公司董事、經理以本公司資產為本公司的股東或者其它個人債務提供擔保。你公司的總經理是以本公司的資產為其他公司擔保,而不是為股東或其它個人債務擔保,這不是法律禁止的行為。但如果你公司的章程中規定禁止公司為其它公司提供擔保,你公司總經理的行為又給公司造成了損害,就應承擔賠償責任,所得酬金應歸公司所有。

  編輯

  《市場報》 (2005年02月22日 第七版)






談股論金】【推薦】【 】【打印】【下載點點通】【關閉





新 聞 查 詢
關鍵詞
熱 點 專 題
聚焦2005春運
世界新聞攝影比賽
2005年CCTV春節晚會
CBA全明星賽球迷投票
澳網公開賽百年
2005新春購車完全手冊
北京2月新推樓盤一覽
新春購房打折信息
《漢武大帝》連載



新浪網財經縱橫網友意見留言板 電話:010-82628888-5174   歡迎批評指正

新浪簡介 | About Sina | 廣告服務 | 聯系我們 | 招聘信息 | 網站律師 | SINA English | 會員注冊 | 產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 新浪網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網絡帶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