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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內機構超限額結匯期限由10個工作日延長為90日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2月22日 05:41 中國青年報

  本報北京2月21日電(記者郭永剛)國家外匯管理局將進一步放寬對進出口及生產型企業(yè)經常項目外匯賬戶的限制。該局稱,這將有利于減少企業(yè)結售匯成本,進一步促進我國貿易和投資便利化。

  國家外匯管理局稱,3月1日起,境內機構超限額結匯期限由現(xiàn)行的10個工作日延長為90日,允許境內機構在其經常項目外匯賬戶余額超出核定限額后的90日內仍可保留其外匯資
金。《通知》還擴大了按實際外匯收入100%核定經常項目外匯賬戶限額的企業(yè)范圍。

  據悉,去年3月,國家外匯管理局曾提高經常項目外匯賬戶限額,將企業(yè)可保留經常項目現(xiàn)匯的比例由20%提高到30%或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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