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宋西林北京報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日前發布2004年中國商標領域十件大事,并提出,就知識產權保護而言,國家加大了知識產權保護力度,開展了保護知識產權專項行動,取得了明顯成效,中國的商標事業也在眾多方面有了令人欣喜的發展。
一、國家高度重視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
2004年,經國務院同意的《2004年全國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工作要點》將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列為全年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的三大工作重點之一。國務院成立了由12個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國家保護知識產權工作組,吳儀副總理親任組長。國務院批準《保護知識產權專項行動方案》,決定“用一年左右的時間,在全國范圍內開展保護知識產權專項行動”,并召開全國保護知識產權電視電話會議,吳儀副總理發表重要講話,對開展全國保護知識產權專項行動作出統一部署。
二、國務院批準向香港和澳門特別行政區開放商標代理服務。
2003年6月和10月,內地與香港、澳門先后達成《內地與香港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和《內地與澳門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2004年10月,內地與香港、澳門簽署《〈內地與香港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補充協議》和《〈內地與澳門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補充協議》。根據該兩個補充協議的規定,自2005年1月1日起,內地在商標代理領域對香港和澳門服務及服務提供者開放和放寬市場準入的條件。
三、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和農業部聯合發文,合力推進運用農產品商標和地理標志促進農民增收工作。
四、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出臺《關于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降低侵犯商標專用權犯罪的定罪標準。
五、我國商標注冊年申請量逼近60萬件。中國的各類商標申請總量和商標注冊申請量已連續3年居世界第一。
六、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和商標評審委員會依法認定馳名商標153件。
七、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開始公布商標異議裁定書。
八、北京市、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發布《通告》保護涉外商標。
九、泛珠三角區域九省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簽署協議,在商標行政執法方面進行實質性合作。
十、中歐知識產權合作S2垂直項目圓滿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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