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濤北京報道】
新貨幣市場基金實施細則日前,新的貨幣市場基金實施細則頒布,實施細則對貨幣市場基金的規范運作做出了更加明確的規定,特別是在保障投資者收益的同時,更加注重防范基金的流動性風險。另外,細則也對貨幣市場基金之間以前不一致的做法做出了統一的規范,對此,記者采訪了南方基金公司固定收益部總監劉情劍。
劉情劍表示,這有利于行業的公平競爭,對整個貨幣市場基金行業的發展都是極為有利的。由于南方現金增利基金目前使用的剩余期限計算公式與新細則規定的公式一致,因此,新的細則實施對南方現金增利有積極影響。
劉情劍同時認為,新細則將基金的
負債比例降為20%,有利于控制基金的流動性風險和利率風險。在總負債比例控制方面,原來的法規并未做出明確規定,只是限制了基金在銀行間市場的正回購比例(融資比例)不得超過基金凈資產的40%。新細則將基金的總負債比例控制在20%以內,這也有利于控制基金的流動性風險和利率風險。理論上講,財務杠桿過高,基金面臨的流動性風險和利率風險可能較大。此外,這也有利于規模大的基金平等參與競爭。因為在同等負債比例的前提下,基金規模越大,其絕對負債規模也就越大,其流動性可能受到市場容量的限制。因此,新細則將負債比例降為20%,是適應貨幣市場基金發展而做出的明智舉措。(5C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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