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將出臺《禁止收受“紅包”暫行辦法》
本報訊記者 姚志德、通訊員 周華 報道:為有效防止和糾正海關單位和海關人員收受紅包行為,海關總署近日起草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于禁止收受“紅包”的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前天,海關總署廣東分署請來了包括香港特區駐粵經貿辦、廣東省總商會、外商公會以及相關外資外貿企業19家單位的代表,組織了一場征求意見座
談會,征求廣東企業界對《暫行辦法》的意見。據悉,對禁止收受紅包專門立法,并在實施立法前廣泛征求管理對象的意見,這在國家機關尚屬首次。
據了解,近年來海關總署先后出臺了包括“海關工作人員6項禁令”以及《違反海關執法規定和廉政紀律行政處罰辦法》等在內的一系列廉政規定。此次《暫行辦法》專門針對“紅包”問題進行立法,旨在防止和糾正收受“紅包”的行為,提高海關關員防微杜漸的意識和抵御腐敗的能力。
海關總署政法司孟楊司長表示,海關愿意接受并熱烈歡迎廣大企業的監督,對座談會上廣東企業界的意見海關總署將充分考慮研究,并在下一步完善《暫行辦法》時予以吸納。據悉,海關總署將在充分論證社會各界意見后,于近期出臺該《暫行辦法》。
(觀宇/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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