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地下金融擾亂市場秩序 抵消宏觀調控成果 | |||||||||
---|---|---|---|---|---|---|---|---|---|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2月03日 10:37 經濟參考報 | |||||||||
據中國銀監會山西監管局的一項抽樣調查顯示:目前,山西省民間融資規模大約在50億元左右,民間借貸和“地下融資”成為一些中小企業取得流動資金和建設資金的一個重要渠道。專家提醒,民間融資活躍造成信貸資金長期在銀行“體外循環”逃避監管,不僅擾亂正常的金融市場秩序,更會抵消來之不易的宏觀調控成果。 宏觀調控政策實施后,銀行業金融機構紛紛加大了對貸款的管理力度,提高了信貸準
在這些情況下,企業為了維持和擴大生產,業主為了消滅“尾巴工程”,便紛紛通過民間借貸進行融資,刺激民間借貸日趨活躍。目前,山西省民間借貸金額已遠遠超出了傳統民間借貸,從以前的幾百元至幾萬元,逐漸發展到民營企業融資的幾十萬甚至上千萬元的借貸。從對全省6個市的調查看,民間借貸規模大約15.69億元,對全省的估算大約有50多億元。民間借貸急劇膨脹,出現了畸形發展的勢頭。 專家認為,民間借貸活躍形成“地下金融”市場,從一定程度上說明了基層銀行機構在執行央行“有放有收,區別對待”貨幣政策的手段時有失僵硬,缺乏經驗。一旦金融機構無法滿足中小企業正常的流動資金需求,就會轉向民間借貸和“地下金融”。作為一個經濟欠發達的中部省份山西就有50多億民間融資規模,放在全國看就是一個天文數字! 實際表明,凡是資金需求旺盛信貸渠道不暢的項目,往往是國家宏觀調控重點限制的“重復建設”、“泡沫產業”和耗能污染項目。在山西省就表現為焦炭、普鋼和鐵合金、電石等項目。“地下金融”在不登記、不納稅、不公證的狀態下,將巨額資金投放到這些項目上,無疑是與央行貨幣政策背道而馳,作用相左,正好抵消了宏觀調控的階段性成果。 專家建議,有關部門應盡快出臺和完善相關規章制度,規范民間借貸行為。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