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金煒1月31日烏魯木齊報道】
公告規定20萬元以上個人債權收購辦理方法和時間金新信托停業整頓工作組將于今天開展第二批《個人債權收購確認函》,這同時意味著歷時10天的金新信托第一批個人債權收購工作順利結束。
“終于等到‘第6號’公告了。”一位殷姓的債權人迫不及待地來到公告前仔細揣摩。殷先生說他連續一個星期守在這里,就是為了等這份公告。殷先生是來自江蘇的債權人,他和老家的親人一共辦理了3份金新信托資金信托合同,共100萬元,由于每份合同金額都在20萬元以上,不在第一批個人債權收購之列,所以“第6號”公告對他至關重要。
中國工商銀行新疆分行一位負責人表示,“第6號”公告主要規定了20萬元以上個人債權收購的辦理方法和時間。按此前的公告,這次被收購的個人債權本金將全部返還。
公告顯示,2005年2月1日辦理20萬元(含)以下完成甄別確認的個人債權及20萬元上的2004年10月23日前到期信托合同的發放手續;2月2日辦理20萬元以上2005年2月10日前到期信托合同的發放手續;2月3日辦理20萬元以上2005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信托合同的發放手續。
此外,公告要求,辦理手續的人須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到金新信托,交身份證復印件、信托合同原件、受益權確認書原件等資料,這些資料將由銀行留存,這和第一批個人債權收購基本相同。
據了解,連續10天,銀行工作人壓力很大,不過從目前情況來看,第一批確認函的發放工作很順利,沒有出現異常情況,大部分債權人的情緒也比較穩定。
現場的債權人紛紛要求能盡快領上錢,但“第6號”公告并沒有說明具體時間。對此,中國工商銀行新疆分行和工作組的有關人士表示,還未得到具體指示。
在金新信托營業廳門前,一紙通知顯示,從1月31日至2月3日,“第5號”公告規定范圍內確認函發放手續將繼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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