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價格戰”打得還不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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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1月30日 10:30 財經時報 | |||||||||
隨著“電信價格戰”連綿不斷、遍地開花,輿論媒體屢次驚呼“國有資產流失”。去年“兩會”召開時,部分代表委員也為此提出議案,要求對這一現象予以更加嚴厲的禁止。對此,我們必須認真分析。 “電信價格戰”應該鼓勵電信資費價格戰是不是國有資產流失?
毫無疑問,價格戰使電信企業的效益下降,是“增量不增收”的重要原因之一。但是,10年來我國在電信領域進行體制改革,打破壟斷、引入競爭,其目的不就是迫使運營商“打價格戰”,使消費者獲益嗎?回想1994年以前,當時的手機動輒幾萬,被稱為“大哥大”,有幾個工薪族買得起?直到中國聯通(資訊 行情 論壇)公司成立,打起了價格戰,才使手機進入千家萬戶,形成了世界第一的可喜局面。這樣的“價格戰”當然好得很,因為這種“價格戰”所造成的“國有資產流失”并沒有“流失”到私人的腰包里去,也沒有被浪費掉。它不但使廣大消費者從中受益,而且促進了電信事業的發展,使電信業發揮著日益巨大的社會效益,F在移動運營商的利潤水平嚴重偏高,只能說明這個領域的競爭還不充分,“價格戰”打得還不夠。 對于電信價格戰,政府主管部門是不是應該管?“代表廣大人民群眾的長遠根本利益”,就是要代表消費者的長遠根本利益。因此,對于這種“價格戰”,政府部門不但不應該禁止,而且應該鼓勵。當然,與此同時要引導企業進一步提高效率,在更低的價格水平下爭取最好的經濟效益。只有這樣,才能做到消費者和企業的雙贏。 在國有企業占據主導地位的我國電信業,這一點具有特殊重要的意義。去年年初,信息產業部就宣布對電信資費的監管引入更多的市場機制,而信產部與發改委在2004年6月聯合頒布的204號文件則進一步肯定了由市場決定資費的原則,這些都是這一精神的具體體現。 價格戰困境經濟學中有一個著名的問題:“飛機馬上要起飛了,但是還空著一些座位。這時,一塊錢一張的飛機票應該不應該賣?”答案是:應該賣。原因是:如果增加的乘客不增加航班的成本,那么只要飛機票不是免費贈送,航空公司多收入一塊錢都是合算的,因為它可以用來增加這個航班的利潤或減少其虧損。 電信業的特點與這個案例完全相同:因為它沒有制造業那種消耗原材料所帶來的增量成本,所以其網絡一旦建設完畢,成本就已經確定了。這時,運營商無論以怎樣低的價格提供服務,只要可以增加收入,都是對企業的經濟效益有利的。而在盡一切可能增加收入之后,如果運營商仍然虧損,只能說明它在投資建設時對市場的需求估計過高,進行了過大的投資,但是事已至此,已經完全無法挽回了。這時如果拒絕提供“低價”服務,唯一的結果就是使其虧損進一步擴大。 由此可見,電信資費的價格戰中(無論是“良性”的還是“惡性”的),價格下降和“增量不增收”僅僅是表面現象,而并非其根源。如果強行禁止價格戰,不但損害消費者的利益,而且違背了企業的利益,因為對于企業來說,再低的價格也總比沒有收入要好。近年來,對電信價格戰屢禁不止,就是因為這種做法違背了市場經濟的基本規律,必然是無效的、不能成功的。 “電信價格戰”的根源何在? 電信價格戰的根源何在? 回想20年前,處于明線載波時代的我國電信網干線只有區區幾百條話路,即使后來采用了微波或同軸電纜也不過上千條話路而已。但是時至今日,即使采用最保守的技術,一條光纖已經足以容納幾十萬條話路,而包含幾十條光纖的一條光纜更是遠遠超出了任何通話的需求。隨著容量的擴大,其成本更是驚人地下降:根據國際電聯1998年發表的研究報告,在橫跨大西洋(資訊 行情 論壇)的海底光纜上,每分鐘電話的傳輸成本不超過1%美分,折合人民幣不到一厘。 技術的進步必須也必然轉化為社會生產力,轉化為消費者的利益。比如,對于計算機行業的價格下降,全社會已經習以為常,企業從來不抱怨自己“增量不增收”,也沒有任何人會指責它是“惡性價格戰”和“資產流失”。這不但使技術迅速地轉化為社會生產力和消費者利益,企業也獲得了巨大的經濟效益。但是,雖然電信技術的發展速度遠遠超過計算機行業,在同樣的幾十年間,電信價格的下降卻微乎其微。 因此,現在的“電信價格戰”說明電信業正在補課,這一課的名稱就是“技術進步轉化為社會生產力和消費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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