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線國際商報訊記者孫侃報道1月27日,北京星運偉業技術開發有限公司訴通用電氣(中國)有限公司及通用電氣(中國)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一案在北京朝陽法院開庭審理。原告北京星運偉業公司訴請法院判決認定被告侵犯原告獨家代理權,被告承擔連帶賠償責任,賠償原告經濟損失人民幣60多萬元,并承擔本案全部訴訟費用。當天,原告被告雙方在法庭上進行了質證,案件下一次開庭審理將于2月1日進行。
原告認為,2003年8月1日,被告授權原告代理新疆克拉二氣田開發項目配電系統及UPS(不間斷電源產品)。2003年11月2日與11月12日被告又通過兩份授權文件的形式,進一步明確原告對UPS代理為獨家代理。但是,2003年10月24日,被告又授予新疆現代公司UPS項目在新疆的代理資格,使得原告與新疆現代公司出現在同一項目的競標之中。新疆現代公司以高于原告競標價的價格奪標。被告的行為嚴重違反了商業誠信原則,侵害了原告的獨家代理權,致使原告蒙受巨大經濟損失,原告多次與被告協商解決未果。特提起訴訟。
被告認為,原告訴稱被告通用一方于2003年10月24日授權新疆現代科技有限公司在新疆銷售UPS產品的代理資格一事,與事實不符。事實上,該授權是通用電氣數字能源(中國)授予的,而通用電氣數字能源在中國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與被告也沒有直接關系。原告沒有任何證據可以證明被告授權現代公司作為UPS產品的銷售代理人。通用一方沒有違反任何商業誠信原則,相反,通用在整個過程中完全盡到了善良義務人責任。通用在得知現代公司也在參與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西氣東輸克拉二氣田地面建設工程UPS不間斷電源裝置項目的競標后,立即會同有關人員,于2003年11月12日在第一時間致相關《資格聲明》給業主,明確告知北京星運偉業才是通用在UPS項目上的唯一正式授權代理人。至于新疆塔里木油田分公司選擇現代公司中標,這是塔里木油田分公司的法定權利,北京星運偉業無權過問和干涉,因為北京星運偉業無權指定業主選用哪一家中標。
北京星運偉業公司顏經理告訴記者,這場官司是由“誠信”引發的,接受調解的可能性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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