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評價也是調控手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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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1月28日 09:15 上海證券報 | |||||||||
不久前,國家環?偩中纪=ń鹕辰宥伤娬镜30個違法開工項目。但據稱,三峽總公司承建的三電站等8違法建設項目仍未停工,而江蘇被叫停的電站補辦手續后也將再上馬。這似乎印證了一些專家此前的擔心:此次"環保風暴"可能的結果還是下不為例。 之所以出現這種企業與監管部門之間的博弈現象,除了這些被叫
要使長期不受重視的環境評價"硬"起來,倒是有一條現成的"捷徑"可走,這就是借助中央的宏觀調控,把環境評價作為除資金和土地外的第三個調控手段來使用。經過前幾次宏觀調控后,我們現在對用經濟和行政手段來調控過熱的建設項目比較熟練,但對如何運用法律手段還比較生疏。環境評價可以彌補這一缺憾。因為頒布實施已一年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明確規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未經法律規定的審批部門審查或者審查后未予批準的,該項目審批部門不得批準其建設,建設單位不得開工建設。 從去年中央采取的宏觀調控手段來看,既有央行提高存款準備金比率這樣的市場手段,也有控制建設用地、清理整頓在建和新建項目,以及提高特定行業的建設項目資本金比例這樣的行政手段,但似乎惟獨缺少法律手段。這也從另一個方面說明,宏觀調控應該拿起法律的武器,而環境評價則可以成為政府加強法治建設、依法行政的途徑。 國家環?偩衷诖舜"環保風暴"中態度異常強硬,一些學者在分析叫停背景時,就將之解讀為中央宏觀調控的一種手段。這樣解讀也未嘗不可。據環?偩指本珠L潘岳披露,在全國電力需求猛增的情況下,一些地區和企業不顧國家多次重申電力建設必須有序發展的要求,違法違規開工建設了大量電站項目,致使電站在建規模遠遠超出電力規劃確定的目標,也超出了資源和環境的承受能力,極易再次形成高能耗工業無序發展的惡性循環,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面臨巨大挑戰。 不過,要想使環境評價真正起到宏觀調控的作用,還得加強以下兩方面的工作:其一是要提高環保部門對違規項目的處罰力度;其二是要賦予環境執法部門對相關責任人的追究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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