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容之
近日,一條關于“利息稅帶來負利率可能會被取消”的消息經某媒體報道后不脛而走。此類新聞,早已不是第一次發生。2003年也有類似“爆炸性新聞”,經濟學家鐘偉當時說:“我的第一反應就是,這是個假新聞,我至今仍十分懷疑消息的真實性。如果商務部提出這樣的要求的話,我覺得很奇怪。”而如今,因負利率現象的存在,這一問題再次被提及,
但筆者仍覺得此說近乎荒唐。
首先,對于負利率現象,當前完全可以采取更為靈活、彈性也更大的方式予以解決。譬如說———加息。由于當前經濟運行中確實存在通貨膨脹風險,由此關于下一步中央銀行將以何種節奏、何種幅度實行加息,一直為學界、政界、商界所熱議,在這種情況下,突然冒出取消利息稅的說法,突兀不說,更顯多余。
其次,對于利息稅開征以來效果不大因此可予取消的說法,筆者很難認同。盡管中國居民的儲蓄意愿相對利率并不敏感,開征利息稅以來,居民儲蓄也確實依舊一路攀高,但利息稅的開征并非指向抑制儲蓄、刺激消費這一單一目標,對于它所承載的其他功能的實現,譬如轉移財政支付、縮減貧富差距等,仍然需作正面評價;另外,若說開征利息稅的主要目的即在于刺激消費,而現在取消利息稅的目的亦在于刺激消費,此兩者的矛盾也顯而易見,至少目前尚沒有足夠的調研數據支撐“取消”這一說法。
再次,利息稅的開征,是經全國人大通過修改《個人所得稅法》完成的,而如今要取消利息稅,也勢必要經過全國人大修改法律的程序。由此可見,一個稅種的設定、調整、取消,不同于一般經濟政策的變更,其嚴肅性、長期性、穩定性都有著極高的程序要求。
第四,從征收成本角度說,利息稅是一種所得稅,并不是流轉稅,征收難度不大,花費的征收成本也不多,若草率取消,今后再行征收,勢必需要再一次的宣傳、技術等投入。
第五,從所得稅設置的初衷看,如果說,由于中國對銀行存款實名制的執行情況尚欠理想,以及對該稅種稅率安排太過“一刀切”等原因,使得利息稅在縮減貧富差距等方面仍有可改善處,但這也都屬于技術上的原因,完全可以通過技術的提升來更好地實現這一目的,而非簡單地取消了事。
第六,在通貨膨脹風險尚存、宏觀調控效果仍待鞏固、央行貨幣投放壓力較大、負利率現象較為明顯的情況下,央行對小幅多次加息這一政策思路的采納仍然采取謹慎態度。最后,贊成取消利息稅的理由似乎還有去年全國財政收入情況較好,但如以此而論,且不說目前整個財政收入基礎仍很薄弱,僅從眼下確需取消或降低稅率的稅種來看,似乎也還遠未排到利息稅的地步。
《國際金融報》 (2005年01月28日 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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