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環保總局前不久公開查處和曝光了未經環保部門批準就違法開工建設的30個大型項目,讓不少人在為其叫好的同時又多少有些感到驚訝,因為在大家的意識里,環保雖然很重要,但負責這項工作的部門卻很少發出過類似有權威性的聲音,以至于對那些被點名的違規項目能否按照要求停止建設,都不禁有點懷疑。
不過,從此事的后續報道看,被叫停的項目絕大多數已乖乖地停工等待處理,證明環
保部門的威力開始顯示作用。再一次的出乎意料之余,當然很想探究是誰在為環保部門“撐腰”,使他們的“腰桿子”突然硬了起來。這并非看不起各級環保部門,從我國環境保護這么多年以來的經歷看,沒有“撐腰”單靠環保部門自己應該是很難做到令那些違規項目俯首聽命的。
果然,據國家環保總局負責人透露,他們這一次的“環保風暴”不僅受到國務院主要領導的贊許和肯定,而且得到被點名項目所在地政府的理解和支持。為此,環保總局準備乘勝追擊,正在研究將有關環保指標納入到各級黨政干部的政績考核中去,以便讓環保工作真正成為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一項重要內容。
環保部門的打算當然很有道理。縱觀世界各國,凡是頭腦清醒的沒有不將環保當作一件大事來抓的。因為人們越來越明白,地球只有一個地球,資源只有那么多資源,破壞生態環境等于損害人類自己。如果經濟發達了,環境卻一塌糊涂,天空烏煙瘴氣,地面污水橫流,一年到頭看不到幾次藍天,呼吸不到新鮮空氣,那發展經濟的好處何在呢?可就是這么明白的道理,我們的一些政府部門就是不明白,總以為環保不過是一個時髦的口號,每當上項目與環保發生矛盾的時候,優先考慮的大多是項目,而非環保。
從我國的現實情況看,如果真的將重要的環保指標納入政績考核范圍,倒也不失為一種解決問題的辦法。不過,從依法行政的角度說,所謂的考核、評比等等做法還是“人治”的色彩太濃,要知道搞好環保并非一朝一夕的事情,那是需要打“持久戰”的,絕非一兩屆政府就能夠完成。因此,與其總是依賴各級領導的支持,不如用法律制度來為環保“撐腰”。所謂制度,就是說倘若眼下我國對于環保的法律規定還不盡完備,就應該盡快去完備;如果已經有了相關的法律規定,就一定要嚴格執行,而不能以行政命令大過法律規定,弄得環保部門老是無所適從。(來源: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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