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國消費者協會副秘書長董京生1月25日表示,中消協在2004年開展的農村維權情況調查中發現,無經營資格證明的農資企業普遍存在、農資產品監管者充當經營者以及《肥料法》遲遲無法出臺使我國農民陷入農資產品維權困境。
農村維權情況調研活動參與者之一、中消協消費指導部皮小林介紹說,農資經營主體缺乏統一規范、無“證”企業普遍存在則使本來就不容易鑒別的農資產品市場上充滿了陷阱
。“調查表明,目前從事農資經營的單位中,不具備經營條件和資格而掛靠經營的現象比較多,特別是縣鄉兩級普遍存在一照多點、一證多用、出租、轉讓營業執照和經營許可證的情況。”
“此外,部分農業地區普遍存在的農資企業集監管者和經營者身份于一身,既是監管對象又有監管職能的現象大大影響了農民有效維權。”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市場司農資糧面處陳驥接受記者采訪時說。
“相對于種子、農藥等農資而言,目前肥料的立法相對滯后,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也已跟不上市場的發展,使農民維權無法可依,企業生產偽劣產品卻逍遙法外。”皮小林說,目前沒有一部專門的法律來約束化肥的產、供、銷領域。
作者::文婧
(來源: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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