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間債市發行債券將實行信用評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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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1月26日 02:09 人民網-國際金融報 | |||||||||
國際金融報記者 李衛玲 發自北京 去年12月15日中國央行開始實施的《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交易流通審核規則》,標志著銀行間債券市場開始向企業債敞開大門。新年伊始,央行邁出進一步發展企業債市場的2005年第一步。
中國人民銀行日前發布了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債券進行信用評級的公告。 公告稱,擬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債券的機構和發行的債券,除不需評級外,均應經過在中國境內工商注冊且具備債券評級能力的評級機構的信用評級。 公告稱,資信評級機構應對政策環境、資本充足性、資產流動性、資產質量、盈利能力、管理質量、信用風險管理、市場風險管理、流動性風險管理和償還債務的意愿及能力等要素進行評價。對發行債券提供擔保的,資信評級機構還應對擔保機構的償債能力和可信程度進行評估,對債務償還風險提出綜合評價。 分析人士表示,以前,銀行間債券市場的投資品種主要是國債和政策性金融債,這類投資品種不需要進行信用評級。而《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交易流通審核規則》實施后,企業債可以大量進入銀行間債券市場,銀行間債券市場的發債主體增多。 央行有關負責人1月25日解釋,人民銀行為進一步發展并規范銀行間債券市場,要求擬發行債券的機構聘請具有資質和公信力的資信評級機構進行信用評級并進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主要有三個目的:向投資人揭示風險、維護債券市場的穩定以及信用評級結果是利率市場化條件下債券等金融產品風險定價的主要依據。 《國際金融報》 (2005年01月26日 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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