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收繳走私車輛緬甸政府于2004年11月初開始收繳非法走私入境的車輛,至12月底共收繳了近3000輛轎車和越野吉普車。這些車輛基本上都是右方向的。2005年1月初,緬甸政府又發布公告,敦促仍然擁有非法車輛的公民在2005年3月31日之前自行到政府上繳非法車輛,否則,過了此日之后政府將依據有關法律收繳車輛并追究相關人員的刑事責任。據了解,部分非法車輛擁有者準備交出車輛,而部分非法車輛擁有者則持觀望態度。緬甸目前公布的機動車輛總數有近46萬輛,載人的轎車和越野車顯得不足,現有的車輛使用年代已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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