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請淡馬錫(私人)控股參與注資的討論仍在繼續
新華社新加坡1月24日電中國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中國航油)24日宣布,根據去年12月10日新加坡高等法院發布的庭令,中國航油已經于24日通過立杰律師事務所向新加坡高等法院遞交了債務重組方案。
重組方案的主要內容包括:1、中國航油集團公司及新投資者將聯合最多注入1億美元新資金,一部分作為中國航油的流動資金,另一部分支付給債權人,具體條款由中國航油集團公司、新投資者及中國航油協商決定。2、先期償付給債權人1億美元現金,其中7000萬美元來自新注入資金,3000萬美元來自公司現有資產。3、延期償付1.2億美元外部債務,每年償付,8年還清。該款項來自于公司營業收入現金流(OPERATIONALCASHFLOW)、和/或投資收益、和/或資產出售,具體組合由公司任意決定。4、關于1.18億美元的中國航油集團公司股東貸款,在方案中,中國航油集團公司將視同于其它債權人。但是作為善意的表示,中國航油集團公司將不參與先期現金償還及延期債務的償還,而是將股東貸款轉換成中國航油股權,轉換價格由中國航油集團公司、新投資者及中國航油協商決定。5、債權人不可撤消地免除其所有放棄的債務余額所連帶的權利、利益、索賠等。
中國航油表示,中國航油集團公司已經邀請新加坡淡馬錫(私人)控股有限公司參與注資。雙方的討論仍在繼續。
目前,中國航油的全部負債(不包括股東貸款)估計約為5.3億美元。因此,中國航油提議償還2.2億美元,相當于償付率為41.5%。目前,中國航油的債權人約為96家。
中國航油非執行董事及重組特別工作組組長顧炎飛女士向媒體表示:“我們已經考慮了債權人的反饋意見,并敦請其能夠面對現實,支持該方案。該方案提供的償付比其它方式具有顯著改善。我們與中國航油集團公司進行了協商,最終決定將股東貸款轉換成股權,作為對債權人善意的表示。向法庭遞交方案后,我們將向債權人解釋該方案,并希望能夠贏得他們的支持,以形成一個對所有利益相關方均公平合理的結局。”
債務重組方案需要債權人、中國航油集團公司及中國政府部門(包括國資委)的批準。股權重組方案及新注入資金則需要中國航油集團公司、新投資者、國資委、新交所及小股東的批準。
中國航油將于今年6月10日召開債權人大會,尋求債權人批準修訂后或不經修訂的重組方案。大會將由德勤會計事務所總經理馬志強主持。債權人大會的通知將郵寄給債權人,并于14日以前公告于新加坡的英文和華文報紙上。
德勤馬志強、譚志忠和ANDREW將是該方案的管理人。
關于媒體報道的在美國紐約南區法庭呈遞的針對中國航油的集體訴訟,中國航油重申,公司目前尚未收到該訴訟的任何法律文件。公司同時強調,由于美國法庭對中國航油及所訴訟內容不具備司法管理權,因此,該訴訟不應繼續下去。
作者::張永興
(來源: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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