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駁張惟英委員的“門檻論”
晏揚
一場關于外來人口進京是否應該設立“門檻”的討論,近日在“首都之窗”網站激烈進行,與網民直接交流的是民革北京市委張惟英委員,她提出的關于建立“人口準入制度”
控制北京人口規模的建議,曾被有關部門答復“同意”。張惟英委員在回應網友們的反對意見時表示:“我提這個提案,不是就對某些人有利、某些人不利出發的,而是從是否有利于北京城市發展這個角度來提的。”(《北京青年報》1月24日)
實際上,外來人口進入北京的“門檻”,一直都存在,張惟英委員提出“人口準入制度”,大概是要抬高業已存在的“門檻”,以此控制北京人口的快速增長。在傳統戶籍制度逐漸松動,全國許多大中城市紛紛降低外來人口進入“門檻”,并給予外來人口“市民待遇”的今天,這種抬高進京“門檻”的提議無異于與時代潮流唱反調,明顯不合時宜,而這個提議出自政協委員之口,更讓人覺得不可思議。
張惟英委員提議建立“人口準入制度”,其理由無非是北京人口太多了,給城市就業、住房、交通、教育等等帶來了巨大壓力,“這樣下去,誰都過不好”;而眾所周知的是,市場經濟需要人口流動,人口流動是公民的合法權利,抬高進京“門檻”構成了對外來人口的歧視,是不公正的——這似乎是一個兩難選擇,應該如何決斷?筆者想起了前年的“孫志剛案件”以及由此引發的關于收容遣送制度的激烈爭論。當時也有人振振有詞地說,廢除收容遣送制度,將會引發這樣或那樣的問題,可是他們惟獨忽視了一個問題——收容遣送制度是不公正的制度,它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權益。于是我們看到,為了公正,為了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收容遣送制度被廢除,哪怕廢除這項制度會引發很多現實問題。當時社會輿論發出的“實現公正,即使天塌下來”的呼聲,振聾發聵,讓人回味無窮。
是否公正是決定制度存廢首要的、最基本的“標尺”,這是“孫志剛案件”以及收容遣送制度被廢除給予我們的啟示。如果以此觀照今天北京市應否建立“人口準入制度”的爭論,孰是孰非不言自明。建立“人口準入制度”,在短期內也許“有利于北京城市發展”,但是,如果每個城市都以是否有利于自身發展來設立制度,那全國將會是何種景象?這和地方保護主義有何區別?為何只是站在是否“有利于北京城市發展”,而不是站在是否有利整個國家的發展、是否有利于維護百姓權益的角度看問題呢?
北京外來人口不斷增長,從短期看確實會給北京發展帶來很多壓力,但是壓力也是一個城市發展的動力,外來人口的大量涌入,來自不同地區、擁有不同學歷和不同勞動技能的人員在這里工作、學習、生活、消費,又將給北京增添無限的生機與活力,滿足城市發展對于不同人才和勞動力的需求。常住人口增加所帶來的就業壓力和人才競爭,對于一座城市的發展無疑是件好事。連張惟英委員也說,北京需要什么人、不需要什么人,應該由市場來決定,那些不為北京所需要的外來人口,自然會被市場“淘汰”——既然市場能夠決定一個外地人是否適合居住在北京,又何須制定什么“人口準入制度”,以政府的名義來加以限制?
去年五月,北京市政府廢止了針對外地進京人員的四項管理規定,此舉引起了社會輿論的一片叫好聲。北京是國家首都,也是全國政府經濟文化中心,是人心所向之地。首都當然是全國人民的首都,應該有海納百川的氣度和胸襟。北京對待外來人員的態度,不僅體現了北京的形象、首都的形象,也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了國家的形象。因此,首都應該是“首善之區”,應該是一個具有濃郁的民主、自由、平等氛圍的現代都市,是人人都可以自由進入之地,人人都能受到公平待遇和政府關愛之所。全國許多城市(包括人口最多的上海)都適時降低了外來人口準入“門檻”,作為“首善之區”的北京市有何道理反其道而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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