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近期,廣州民營經濟報和部分網站出現了海博股份假資產評估瞞天過海,土地權屬藏貓膩的報道,本公司股票價格產生波動。為此,本著對廣大投資者高度負責的態度,本公司董事會特刊登本公告予以澄清:
報道中就關于本公司及上海東方制藥有限公司的與事實嚴重不符。本公司與廣州威爾曼藥業有限公司在1998年聯合經營上海東方制藥廠時完全是按當時聯合經營合同中約定的出資額投入,該等出資已經評估機構評估和驗資機構驗資,原上海東方制藥廠土地使用權并不包含在內。
報道中所稱的原本屬于上海東方制藥廠的8.226畝倉庫用地的土地使用權,在東方制藥廠改制進入原東海股份上市時就沒有作為資產投入。該土地權屬在1999年由上海市農工商集團總公司按市政府有關規定注入上海農工商集團東海總公司。以上事實表明該8.226畝土地使用權權屬自始至終與本公司及上海東方制藥有限公司沒有任何關系。上海農工商集團東?偣窘浥鷾室篮戏ǔ绦蛱幹迷撏恋厥褂脵,系其自主經營行為。
同時,本公司關于對上海東方制藥有限公司的投資決策行為均嚴格按照公司投資決策權限及審批程序和有關信息披露標準規范執行的。對于與廣州威爾曼藥業有限公司合作過程中產生的糾紛,本公司正通過法律途徑予以解決。對于有關媒體的不實報道,本公司將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公司將繼續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要求,認真及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上海證券報》為本公司選定的信息披露報刊,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該指定報刊刊登的信息為準。
特此公告!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二00五年一月二十四日上海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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