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證券交易所今日確認,國泰君安、中國銀河、申銀萬國、華夏證券、招商證券、國信證券、海通證券、光大證券、華泰證券、中信證券、中原證券、聯合證券、上海證券、北京證券等14家證券公司為上證50ETF代辦證券公司(一級交易商)。
此外,根據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申請,確認廣發證券、長江證券、湘財證券、國聯證券在上證50ETF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個月內臨時擔任一級交易商,期間享有一級交易商同等
據了解,一級交易商享有如下權利義務:(1)一級交易商可自營或代理非一級交易商會員單位及其它投資者的ETF申購、贖回、交易等相關業務;(2)上證所對一級交易商自營和代理ETF業務所發生的有關費用,將給予優惠;(3)在法律法規允許的條件下,上證所將積極配合一級交易商開發與上證50ETF相關的其他金融產品。上海證券報張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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