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王直修墓立碑引發三問
近日有媒體報道,2000年,12名日本人捐資在安徽為明朝人王直修墓立碑,該報道認定王直是“勾結倭寇”的“惡貫滔天”的“民族敗類”。在王直的名字前加上這三種定語,又是來歷不明的日本人為其修墓立碑,在中日民間感情微妙的當今社會,這一事件引起各界普遍關注。
關于王直其人,《倭變事略》說他是“違明禁而下海,繼忘中華之義”,“惡貫滔天,神人共怒”。《明史》說他“少落魄,有任俠氣,及壯多智略,善施與,以故人宗信之”。在民間,王直又是神秘的東方第一海盜。平寇大臣胡宗憲后來誘捕了王直,兩年后處斬。當時朝廷對于海商“開與禁”紛爭的兩派大臣對王直的生死定評也有不同意見。對比鄭和奉旨出洋尚且在史書中留下毀譽參半的評價,何況像王直這樣的“刁民”。為此,有必要提出三點疑問:
一、最近在紀念鄭和下西洋600周年,明代海商史的研究現在已成熱點,王直也應作為研究對象。二、是什么人在為王直修墓立碑,希望能調查清楚,莫要人為臆造懸念。三、捐建者紀念王直的什么業績,有什么其他打算,廣大讀者都愿聞其詳。
甘肅工人報社康勁
警惕在禁賭中違法行政
據《中國青年報》1月22日報道,近日,山西省曲沃縣幾名公安民警在“抓賭”時,致使居民王建軍死亡。死者的家屬和目擊證人都認為死者“是被打怕了才跳墻致死的”而民警則堅決否認。
筆者認為,這種爭執恰恰掩蓋了本案的實質。本案是一起執法案件,警察的執法理由是“抓賭”。但當事人玩的1毛錢彩頭的紙牌應該屬于“少量彩頭”,“不以賭博行為查處”(公安部副部長白景富語),有無執法理由才是追究此案的關鍵所在。
目前,我國正在開展集中打擊賭博違法犯罪活動專項行動,不可避免地會出現一些矯枉過正的現象,如何避免,筆者認為,應從三方面著手:其一、及早出臺有關賭博與娛樂的量化細則或司法解釋。其二、加大對“抓賭”過程中的監督力度,避免執法的隨意性和不公正。如果能夠讓“禁賭”活動公開化、透明化,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則不僅可以抑制禁賭的隨意性,也能對賭徒起到一定的威懾作用。其三、加大對違法行政的打擊力度。對于那些無視法紀政令的矯枉過正行為予以嚴懲,使執法權力對民意和法律保持足夠的敬畏。
如此,方能從根本上打擊賭博犯罪活動,杜絕違法行政假“禁賭”之名侵害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
東方今報社劉克軍
行政機關應慎評守信企業
近日,北京市工商局向社會公示了3086家北京市2004年度“守信企業”,這些“守信企業”在企業年檢中將享受免于審查的待遇。此舉的問題在于,消費者一旦與“守信企業”發生糾紛,因為消費者認為行政機關對“守信企業”的認定是一種行政行為,由此引發的消費者權益受損,有關行政部門難辭其責。
借助于行政權力頒發“守信企業”,實質上就是一種推薦行為。而既然企業的信用等級必須通過市場見證方可確定,那么市場的事情就應該交給市場解決,市場會公平地確認其守信程度。
就現階段國情看,無論企業如何努力,要達到百分之百的“守信”十分困難,由“守信”到其稱號被取消一定有一個過程,而該過程中若因由相信其“守信企業”稱號而引發糾紛,很難說公示其稱號的行政機關沒有責任。因此行政機關介入“守信企業”評選應慎之又慎。遼寧省撫順市李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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