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董硯龍北京報道】
證監會要求結合審計完成自查摸底證監會日前發布通知,要求加強證券公司2004年度會計審計工作,推進證券公司自查摸底工作的順利開展。
通知要求,各證券公司應結合年度會計審計工作,抓緊完成自查摸底,配合相關會計
師事務所按期完成年度報告的編制與審計,將自查摸底中發現的問題、整改計劃的進展情況在年度報告、審計報告、內部控制評審報告、客戶資金安全專項審核報告、凈資本專項審核報告、客戶資產管理業務專項審核報告等報告中予以充分揭示和反映。
通知指出,各證券公司應嚴格按照《金融企業會計制度———證券公司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的要求,充分計提各項資產減值準備,及時消化處理各項資產損失,如實反映證券公司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及客戶資產狀況。
通知強調,各證券公司應對賬外經營事項進行清理規范。對各證券公司在自查、證監局核查及審計過程中發現的賬外經營事項,必須納入表內統一核算。對表內核算無法完全解決或存在爭議的問題或事項,應在年度報告及相關報告中進行揭示,或補充提供專項報告。
通知同時要求,各證券公司應對客戶資產管理業務進行清理規范。對于風險和收益仍由證券公司承擔的客戶資產管理業務,應嚴格按照《金融企業會計制度———證券公司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進行核算,并在年度報告中單獨披露轉入表內反映的客戶資產管理業務具體情況。(24C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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