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并對公告中的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承擔責任。
湖南金健米業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1月20日召開董事會,會議應到董事12人,實到10人,董事喻宇漢、獨立董事汪海濤因工作原因請假,會議以通訊方式進行表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會議審議通過了如下議案:
審議通過了《與湖南洞庭水殖股份有限公司簽定交叉擔保框架協議的補充協議的決議》
同意在與湖南洞庭水殖股份有限公司簽定的“交叉擔保框架協議”的基礎上,簽定“交叉擔保框架協議的補充協議”。協議主要內容為:一、在雙方原互保額度人民幣壹億元的范圍內,提供雙方工作上的方便。二、經雙方充分協商和對等的前提下,逐步減少互保額度。
特此公告。
湖南金健米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05年1月20日湖南金健米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意見書
湖南金健米業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05年1月20日召開董事會,審議了《與湖南洞庭水殖股份有限公司簽訂交叉擔保框架協議的補充協議的決議》。我仔細閱讀了公司提供的相關資料,并就有關情況向公司進行了詢問,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發(2003)56號文《關于規范上市公司與關聯方資金往來及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若干問題的通知》、《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上市公司治理準則》等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發表如下獨立意見:
同意簽訂上述補充協議。該協議主要內容為是在雙方原互保額度人民幣壹億元的范圍內,提供雙方工作上的方便,并在經雙方充分協商和對等的前提下,逐步減少互保額度。我認為符合相關法律原則,符合證監部門的相關文件精神,不損害公司及其他股東利益的情況。
獨立董事:鄧小洋
獨立董事:洪廣祥
2005年1月20日上海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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