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著作權集體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從今年3月1日起施行,但是KTV與唱片公司在使用MTV等視頻音像制品上的“付費恩怨”似乎短期內仍無法就此了結,混亂的追債局面可能仍將延續一段時間。
國務院近日頒布《條例》,KTV訴訟案中爭議最大的MTV收費主體資格基本得到明確。《條例》明確指出,發起設立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的主體資格,應是“依法享有著作權或者
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中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此外,對于最敏感的收費標準問題,《條例》稱“應當根據國務院著作權管理部門公告的使用費收取標準,與使用者約定收取使用費的具體數額”。眼下,KTV訴訟案已漸成“燎原之勢”早報記者安光系圖
這些規定讓遭海外唱片公司四下追討MTV畫面版權費的KTV們稍稍舒了一口氣。
“《條例》表明作為境外組織的國際唱片協會無權在國內收費;同時,唱片公司收取畫面版權費也不應‘漫天要價’,其中應該有個國家相關部門制定的收費標準及辦法。”上海匯業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吳冬律師說。
盡管暫時平息了KTV對國際唱片協會出面追債的不滿,但《條例》可能無法立即撲滅目前KTV訴訟案這一“燎原之火”。
受國際唱片業協會委托代理部分訴訟案的上海天聞律師事務所翁才林律師認為,《條例》對于以往乃至目前正處于庭審階段的KTV訴訟案并無直接影響,因為負責收取KTV畫面版權費的集體管理組織還未成立,而收費標準和辦法的制定還要報國家版權局、物價局批準,這仍需一定的時間。
事實上,對于集體管理機構的成立和收費的相關標準和辦法,無論是唱片公司還是KTV都一直在關注。去年3月初,環球等近50家海內外著名唱片公司聯名向全國1.2萬家卡拉OK經營者發出律師函,責令其停止未經授權使用自己的MTV、MV和卡拉OK作品,并支付賠償金。眼下,訴訟的戰火已從北京、上海、廣州等城市蔓延到昆明、濟南、哈爾濱等地。
據報道,挑起訴訟“戰火”者———國際唱片協會亞太區總裁饒銳強此前表示,其根本目的是為了推動國家相關部門加快建立集體管理程序的步伐。
吳冬解釋說,中國原先一直按《著作權法》以及《著作權法實施條例》解決有關著作權糾紛。雖然法律表示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可在授權后為著作權人主張權利并進行訴訟、仲裁等活動,但對其設立方式、權利義務、著作權許可使用費的收取和分配等,均未做進一步明確。而此次出臺的《條例》一定程度上明確了現行法律中的這些“漏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