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委會可能代支300萬港幣訴訟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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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1月19日 10:15 證券時報 | |||||||||
據香港媒體報道,本周一,香港房屋委員會公開表示將按法律援助標準資助公屋居民盧少蘭上訴,條件是她必須答應向法院申請加快審訊。 香港產業分拆督導小組主席陳家樂本周一在房委會公開大會上表示,由于盧少蘭的代理律師主動向房委會要求代其支付訴訟費用并表示愿意加快上訴進程,督導小組上周五同意有條件地替盧少蘭代支訴訟費用,以便領匯基金能夠盡快上市。
房屋署副署長麥靖宇表示,如果由房委會代支訴訟費,盧少蘭必須同意與房委會一起向終審法院申請加快審訊,不能再節外生枝為難房委會;同時訴訟費用將按照申請法律援助的標準。他粗略估計房委會可能代支訴訟費約300萬港幣,遠低于領匯遲遲不上市的損失。 據悉,房委會內部對此有不同意見。部分委員認為盧少蘭意在“整”房委會,不會有誠意解決問題;此舉只會“示弱”,讓香港市民以為房委會理虧。但房委會主席孫明揚指出,既然香港司法制度賦予上訴機制,房委會就不能無視盧少蘭的官司而貿然安排領匯再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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