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業態創新”成為消費新熱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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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1月19日 09:46 上海證券報 | |||||||||
一群人聯合起來注冊自己的房地產公司,從政府手里競拍一塊土地,建自己的房子,既是買房人,又是開發商。以這樣"合作建房"方式建起來的房子,價格可降低至周邊商品房的60%至80%。有評論者認為這樣的"新業態",對打破房地產業因"業態壟斷"而形成的暴利局面,不僅僅具有經濟意義,還有不可忽視的社會意義。 其實,需要打破這種"業態壟斷"或"消費模式壟斷"的,何止在房
不久前,在全國商務工作會議上披露了這樣的信息,去年一年我國消費品零售總額預計將達到5.2萬億元,可創歷史最高水平。但是,商務部部長薄熙來指出,當前一個突出的問題是消費不足和消費率較低,最近10年,我國最終消費率平均為59%,遠低于世界78%的平均水平。 消費不足、消費率不高的原因,不用專家來詳解,就是平民百姓也能從自身體驗中,總結個八九不離十。人們一般很難想到,"業態壟斷"或"消費模式壟斷"同樣在嚴重抑制著人們的消費行為。如今買房只能買開發商的商品房;代步工具除了家庭轎車,就只剩下自行車了;通訊產品要受壟斷而致的"霸王條款"宰割;家庭裝修更是"花錢買擔心,花錢買罪受"。那么,政府為什么不能鼓勵合作建房這樣的新業態出現?為什么不讓介于轎車與自行車之間的交通工具在提高科技含量基礎上的合法化?為什么不讓通訊業加大多種業態服務競爭?為什么不能通過政策引導,讓家庭裝修業擺脫"馬路游擊隊"的某些惡習? 其實,在群眾中,新業態、新消費模式的創造力十分可觀。但是,這樣的創造,如果妨礙了傳統業者的既得利益,或者給政府管理者"出了難題",其命運不難想象。經濟意義也好,社會意義也罷,只有在"責任心、使命感"被政府時刻謹記的情況下,才能真正造福于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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