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監會規范信托公司經營狀況信息披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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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1月19日 02:32 新聞晨報 | ||||||||
記者馬偉偉 晨報訊 日前,中國銀監會頒布了《信托投資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辦法》要求,信托投資公司真實、準確、及時、完整地向客戶及相關利益人披露反映其經營狀況的主要信息,如財務會計報告、各類風險管理狀況、公司治理、年度重大關聯交易及重大事項等。
信托投資公司的信息披露包括兩個方面,即具體信托計劃的信息披露和公司自身經營情況的披露。對具體信托計劃的信息披露,銀監會此前下發了《關于信托投資公司集合資金信托業務信息披露有關問題的通知》,對信托投資公司作為受托人管理、運用和處分信托財產時,向委托人和受益人的信息披露行為予以規范。《辦法》規范的是信托投資公司自身情況的信息披露行為,適用于在我國境內依法設立的信托投資公司。 銀監會稱,由于信托投資公司清理整頓工作尚未最終完成,《辦法》要求信托投資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將在3年內分階段進行,首批被要求信息披露的公司將于2005年4月底以前披露2004年度報告。其它已重新登記的信托投資公司可自愿選擇是否披露,但最遲應于2008年4月底以前披露其2007年度的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