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BO:關鍵是把握“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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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1月15日 10:15 上海證券報 | |||||||||
前不久,我國第一大乳業公司的董事長翻身落馬,想通過曲線MBO把價值2.8億元的2800多萬股國有股據為己有。還好,夢想尚未成真就東窗事發了。慶幸之余,筆者也為這位董事長感到惋惜,此公二十年艱難締造,把一個固定資產四十萬元,年稅利不足五萬元的小廠發展成為全國第一大乳業集團,凈資產、利稅都增長了百余倍,貢獻不可謂不大。當然,他的重大貢獻還是獲得了承認,2003年的年收入大約在170萬左右。
由此,我想起了煙草大王,紅塔集團的褚時健,此人貢獻極大,但當年收入不高,結果因為搞邪門歪道而身陷囹圄。 這位年薪170萬的董事長是不是有點冤呢?看怎么說。如果針對他的付出年薪也許不算少了,但如果針對他的貢獻呢?也就是說,如何衡量企業家的薪酬?是按照勞動價值標準還是貢獻價值標準?何況,當這個董事長退休的時候,每年的170萬就沒有了,忙了半輩子,一點股份都沒有,說到底還是個打工的,心理上的不平衡可能會有。平心而論,是不是應該給他兩三百萬股份呢?不過占總股份的1%嘛? 當一個人在制度上得不到他希望的"公平"的時候,就可能鋌而走險。更糟糕的是,當一個人決定以身試法的時候,他就不會只滿足于他應得的那一份,既然他承擔了潛在的犯罪成本,自然會一不做二不休。權貴資本主義就這樣產生了。 看來,對職業經理人的獎勵、激勵和約束是很復雜的,只有獎勵和激勵到了位,約束才有道理,才起作用。筆者倒想起了封建吏治的一套學問來。 皇帝的公司是絕對是獨資的,根本不允許別人參股,所謂"普天之下,莫非王土",那么如何獎勵、激勵作為職業經理人的臣子們呢?臣子的需求也是多元化的,要錢,要名,要生前恩遇,要死后哀榮,要本人的榮華,也要子孫的富貴。于是種種激勵就出臺了:要錢?有俸祿,貢獻大的臣子退休后還可以"賞雙俸",拿雙倍的退休金;要名?有官品,有封號;要死后哀榮?有謚號,開國功臣可以留個人寫真在凌煙閣上,文官可以入賢良祠,武將入忠烈祠;有突出貢獻的還可以配享太廟,可以在家鄉建祠。配享太廟不得了,和皇上的列祖列宗一塊接受后世皇帝的供奉;家鄉建祠也不得了,讓后輩兒孫都能夸耀鄉里,臉上貼金;要子孫的富貴?可以封爵讓子孫世襲,再另外賞賜田產,既拿俸祿又收租子,也就不愁日子過不下去。為了把一統江山辦成百年老店,皇上把職業經理人的生前身后、功名利祿都想到了,動了多少腦子?真不容易。 雍正皇帝曾經給臣子們漲工資,謂之"養廉銀",我們何妨搞一個"養廉股"?比如作一個這樣的制度設計,每年的利潤按照一定比例提成作為股份獎勵給職業經理人,每年就可以拿到分紅,離開工作崗位的時候,可以繼續持股,也可以選擇套現。套現呢,有市場,最不濟還可以由企業按照一定價格贖回。 對優秀的企業家或職業經理人給予公平甚至優厚些的待遇,以免其心生妄念,是不是更好?一旦潘多拉的盒子打開了,會帶來多少麻煩?玩得太大了,太黑了,就變成了權貴資本主義。 《天下無賊》里有這樣一句話,"二十一世紀什么最寶貴?人才"。想想我們已經加入WTO,本土企業將與外國企業從遙遙相望到短兵相接,這種白熱化的競爭歸根結底是人才的競爭,是優秀的企業家、職業經理人的對決。很多國有銀行的高級人才不是紛紛跳槽到外資銀行了么?如果有一天,在兩軍陣前相遇,鹿死誰手呢? 美國總統柯立芝說過,"美國的事業是企業",毫無疑問,優秀的企業家就是國家經濟的中堅力量。不夸張地說,他們在一定程度上決定著國家經濟的走向。 MBO是一種先進的、國際慣例的制度設計,其本身并沒有問題,但在中國,好經讓一些壞和尚給念歪了,通過巧取豪奪把國有企業變成了家族企業,能不激起民憤? 關鍵是掌握一個"度",給誰不給誰?給多少?按照什么價格給?持有股份的職業經理人享受什么權利?應該盡什么義務?這些才是關鍵。 筆者認為,合理地嘗試、推廣MBO是防止權貴資本主義的一個重要措施。當然,在游戲規則出來之前,還是應該按照規矩辦。從這個角度看,這個董事長也不冤。陳毅元帥說過"手莫伸,伸手必被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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