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從2005年起,福建省將全面取消農業稅及其附加,取消除煙葉外的農業特產稅,以減輕農民負擔,促進農業快速發展。
福建省政府還決定,對困難鄉村的工作經費給予適當的財政轉移支付補助,對村級農民技術員由省、市、縣財政給予津貼補助,國有農墾企業執行與所在地同等的農業稅減免等政策。
據福建省財政廳統計,近年來福建農民通過稅改減負25億元,2004年該省各級財政支持“三農”支出120.9億元,是福建省自新中國成立以來財政對“三農”投入最多的一年。
據悉,2005年福建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主要預期目標是:農林牧漁業增加值增長3.5%,農民人均純收入實際增長4%—5%,糧食自給率達到50%以上。
(子琦/編制)
(來源:金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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