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淑
“北京首個專為外來工開設的圖書館開館”這條新聞(1月13日《中國青年報》)讓我的心情很復雜:外來工終于有了一塊專門對自己開放的閱讀空間,這是令人欣慰的。但這條新聞之所以成為能夠成為新聞,又是建立在許多城市的圖書館不對外來工開放、甚至對本城的市民也有諸多限制的大背景之上的。什么時候我們才能有一座平等地面向所有公民開放的
圖書館呢?
去年五一前,筆者曾經采訪過國家圖書館,我在采訪中非常驚訝地發現,原來國家圖書館對服務對象的定位并不是一般意義上的公共讀者,它首先是為“黨政軍領導”服務的,其次是為“重點科教研生產”服務的,最后才輪到普通讀者。而普通讀者中也被分為三六九等,包括有沒有北京戶口、職稱、級別如何等等,都構成了不同等級的門檻。
這樣一個區別其實是完全沒有道理的。國家圖書館是由國家通過財政預算提供經費的,產權屬于國家,因此也是屬于全民的。從這個意義上說,每個公民其實都是“國圖”的老板。哪有企業限制自己老板的道理?因此“國圖”的圖書資源對所有的國民都是應該開放的,任何公民都有使用的權利。但目前實際情況卻是,如果你沒有北京戶口、職稱級別不夠等,你就不能辦理某個層次的讀者卡;如果你無力交納數額不菲的押金、工本費和注冊費等,你就辦不了讀者卡,連起碼的借閱圖書的權利也沒有了。
這種做法,實際上等于把圖書館辦成了具有排他性的“俱樂部”。其負面效果不僅減少了讀書收益的“外溢效應”——因為讀書不僅僅對個人有好處,而且還對社會有好處——而且也導致了公民個人投資的增加,因為讀書變成了藏書,知識價值無法得到充分的開發和利用;而最重要的,它還在實際上構成了對一部分公民的歧視,有違人人平等的原則。
在很多現代文明國家,公共圖書館是免費向全體公民開放的,不論你屬于社會的哪一個階層,即使你是一名流浪漢,你也同樣可以與其他讀者一樣平等地進行閱讀。公共圖書館的現狀暴露的是對民眾受教育的權利,自由閱讀、自由分享知識信息的權利的漠視。近年來,關于建立“學習型社會”的呼聲逐漸高漲,這當然是一個好現象,但在此之前,我們必須首先要澄清一條原則,那就是學習型社會的所有公民,都擁有完全平等的權利。北京首都圖書館為外來工建立圖書館,應該是邁出正確的第一步,我們期待著國家圖書館等其他圖書館也能夠放下傲慢與偏見,走出衙門化、商業化的誤區,相繼跟進,對所有的公民敞開胸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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