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總局:個人開航空公司需滿足六大條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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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1月14日 05:52 北京青年報 | |||||||||
本報訊究竟要跨越怎樣的門檻,才能開家航空公司?昨天,民航總局宣布,剛剛發布的《公共航空運輸企業經營許可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將于1月15日起正式施行。 根據《規定》,設立公共航空運輸企業必須滿足以下6個條件:不少于3架購買或租賃并且符合相關要求的民用航空器;負責企業全面經營管理的主要負責人應當具備公共航空運輸企業管理能力,主管飛行、航空器維修和其他專業技術工作的負責人應當符合民用航空規
《規定》明確指出,不允許民用機場、空中交通管理、航空器制造、航油供應、民航計算機信息等與公共航空運輸企業有直接關聯關系,不允許可能影響航空運輸市場公平競爭的企業或單位,單獨設立或者違反規定參與設立公共航空運輸企業。 民航總局有關負責人表示,申請籌建應首先經擬使用的基地機場所在地民航地區管理局初審。民航地區管理局初審完畢后,由民航總局作出是否同意籌建的決定。 作者:楊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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