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上海回到洛杉磯,我那13歲的兒子在晚飯桌上的第一句話就是談南亞海嘯災難的事情,他每天都在關注這個人類的特大災難,向我通報了災難的最新進展,并說如果沒有錢來改善災民處境的話,瘟疫和其他疾病將會迅速蔓延,到時候死亡人數將會成倍增長。最后他說,媽媽已經捐款了,你捐多少?原來他們學校發動全校師生員工和家屬捐款,現在這個加州南部普通的初級中學已經把近9萬美元送交了紅十字會。
從中國回來的路上,我在《新民晚報》上已經看到了上海的演藝界開始籌款活動的消息。關心一下這兩天的美國新聞,為南亞海嘯捐款也在報紙電視上成為熱點。好萊塢的演藝界明星常常在捐款中不落人后,這幾天組織義演、義賣,還有專門的慈善演唱會,吸引了無數公眾的眼球,同時也將捐款的信息送到各個角落。即將舉行的電影金球獎頒獎儀式上,好萊塢明星身上的所有時裝將在網上義賣,所得款項全部捐助南亞海嘯受災地區的災民。
在捐款救災方面,美國有上千個慈善組織都在進行這種活動。仔細一分析就可以知道,在美國人捐款的背后,有著一個政府制定的鼓勵人們捐款的機制在起作用。
美國是一個萬稅國家,幾乎購買任何東西都要繳稅,這叫消費稅。在汽油中又含有地方建設稅,在購買房子和地產的同時還要交社區建設稅,每個月的工資和收入要交所得稅,公司要交營業稅等等。到了年底,算一下總收入,每個家庭總收入中的20%交稅是不奇怪的。美國人也在抱怨這種萬稅制度,政府也知道民眾的抱怨,也知道人性的弱點中想要躲避繳稅的心理,于是在聯邦政府中設立了一個最強大的部門———國稅局,專門尋找偷稅漏稅的案子,懲處非常嚴厲。同時為了鼓勵人們做善事,為國內外的貧窮人口捐款,美國的稅法中特別對于慈善捐款慷慨地予以免交稅,而且還可以抵扣稅款。具體來說,就是這樣的一筆賬:大致上如果一個家庭的年收入在3萬美元以下(這個數字每年不一樣),屬于貧寒家庭,就不需要繳稅。超過這個數字的稅率是10%左右,也就是說如果5萬美元的收入,除去3萬美元的最低水平,另外2萬美元要交10%的稅,即2千美元。但是,如果你將這筆2萬美元捐給慈善團體,就不需要繳稅。稅率隨著收入的高低不斷遞進,超過10萬美元收入的稅率就是36%,超過20萬美元的收入是42%,這是最高的稅率。于是一些收入豐厚的人就將原本要繳稅(或者是要繳更高稅率)的那部分錢捐給慈善團體或災民,這樣就可以抵扣每年的收入所得稅計稅基數,使扣稅率下降,達到做好事和省錢的目的。
對于一些公司來說,捐給慈善團體的錢還可以抵扣商業稅。美國的公司簡單說來就是兩類:非營利公司和營利公司。營利公司就是所有的工商企業,每年按照營業額來向聯邦政府繳稅,業主可以在本公司的盈利中獲利。但是如果公司向慈善團體捐贈的那部分錢,則不必繳稅。例如盈利10萬美元,要繳38%左右的稅。如果捐贈了4萬美元,只剩6萬美元盈利,也許就只要繳稅20%。一樣是交給山姆大叔,捐贈還可以有個好名聲,這同個人捐贈可以抵扣稅款的思路是一樣的。
這就從制度上保證捐贈的合理性,鼓勵收入高的人捐贈。一些大富豪如比爾·蓋茨、影視明星邁克爾·杰克遜都是捐贈的大戶。蓋茨去年捐贈10億美元,他甚至說過,將來會把所有的財富都捐贈。因為這樣捐贈的話,還不要交納遺產稅,要知道,遺產稅的比例高達50%。為此有很多公司還另外成立非營利的慈善團體,將公司的盈利打入非營利團體中做慈善事業。
在中國目前似乎還沒有這樣的捐贈機制,捐出的每一分錢都是自己家中的開銷。捐得多了,自己的收入就少了。沒有從法律上保證人們可以從捐贈中獲得省錢的好處,人們生活在一個非常現實的社會中,做好事當然可以,但是也要在精神和物質都達到一定階段的時候,才會有自覺自愿的想法,而現階段,用法律制度來鼓勵捐贈不失為幫貧濟困的好方法。
(作者系上海交通大學客座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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