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監會努力完善銀行業監管法規體系,切實落實依法行政,促進銀行業合法、穩健運行。截至2004年底,已制定銀行業規章和規范性文件86件,僅今年就出臺了63件規章制度和規范性文件。這些規章制度和規范性文件對我國銀行業依法監管和依法經營工作提供了良好的法制基礎和依據。
銀監會在規章制度建設中注意抓規章完善、抓理念轉變、抓教育培訓、抓運用評估,
不斷推進依法監管和審慎經營。2004年一開年,銀監會就以《銀行業監督管理法》、《行政許可法》和修訂后的《人民銀行法》、《商業銀行法》等法律的實施為契機,根據銀行業改革發展的需求,在2003年法規建設的基礎上,又出臺了一批新的規章制度,規范了銀行業金融機構從市場準入、投資入股、資本充足率、法人治理、內控制度、關聯交易、風險評級體系、業務風險管理、不良資產監測評估和新業務管理等多個方面,主要包括:(1)規范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市場準入。發布了《關于銀監會行政許可項目有關事項的通知》。《銀監會行政許可實施程序規定》等五個銀監會行政許可規章以及《投資入股中資商業銀行管理辦法》等。(2)構建銀行業審慎監管規則體系。發布了《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管理辦法》、《股份制商業銀行風險評級體系(暫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公司治理改革與監管指引》、《商業銀行與內部人和股東關聯交易管理辦法》、《關于加強對金融租賃公司關聯交易業務監管的通知》、《商業銀行授信工作盡職指引》、《商業銀行房地產貸款風險管理指引》、《關于印發資本充足率統計制度的通知》等規章和規范性文件。(3)完善銀行業監管基本制度。發布《商業銀行不良資產監測和考核暫行辦法》、《銀行業監管統計管理暫行辦法》、《銀監會統計信息披露暫行辦法》等。(4)落實WTO承諾,按照國際標準完善外資銀行監管體系。頒布了《外資金融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和《外資銀行并表監管管理辦法》等。(5)規范銀行業務,鼓勵金融創新。制定了《汽車貸款管理辦法》、《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外匯業務會計核算暫行辦法》、《金融機構衍生產品交易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商業銀行次級債發行管理辦法》以及《關于加強銀行卡安全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等。(6)完善非銀行金融機構監管制度。制定《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管理辦法》、《郵政儲蓄業務管理暫行辦法》,發布了《關于進一步加強信托投資公司監管的通知》、《關于非銀行金融機構開辦新業務有關審批事項的通知》,并已就《信托投資公司房地產信托業務管理暫行辦法》、《信托投資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暫行辦法》和《信托投資公司稽核資金信托業務信息披露暫行規定》公開征求意見。(7)規范了銀監會的監管執法工作。發布了《股份制商業銀行非現場監管規程》、《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監管職責分工和工作程序的暫行規定》。銀監會《行政處罰辦法》、《行政復議辦法》、《法律事務工作規定》,已起草修改完畢,近日將擇機發布。
銀監會抓住宏觀調控的有利時機,發揮主動性、創造性努力做實做好防范風險的長效機制建設,提出了準確分類、充足撥備、做實利潤、補充資本金的監管思路,建立了風險集中度和違約客戶信息共享機制,及時出臺《商業銀行授信盡職指引》等一系列監管指引和風險提示,加強窗口指導。
為確保各項規章制度落到實處,銀監會下大力氣抓監管理念的轉變和新的法規制度的培訓教育,每個重要的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出臺,相關部門都對監管人員和金融機構進行集中培訓,闡釋立法建規的意圖、意義、內容和實施中應注意的問題。在監管活動中,要求監管者必須用法規規范所有監管活動,一切監管行為必須嚴格按照法律法規程序進行,真正做到監管活動不缺位、不越位,確保監管的持續科學有效。目前,銀監會正在制定《現場檢查規程》以及《銀監會強制措施程序規定》、《銀行業規章制定程序規定》等。這些規章和規則,將促進銀行業金融機構審慎經營、有效管理和風險控制,簡化了行政審批,調整了監管方式和程序,提高了監管透明度,創造了有利于競爭和創新的外部環境。
2005年,銀監會將進一步改進內部規章制定程序,加強整體規劃,做到規章制度制定的及時、連續和有效,逐步構建一個結構完善、層次分明、公正透明、邏輯清晰,涵蓋從市場準入、持續監管到市場退出的監管全過程的銀行業監管法規體系。近期對已出臺的規章制度和規范性文件進行了集中評估調研,針對評估結果,將本著先大后小、先多后少、先急后緩的原則,充分論證,征詢意見,逐步完善。
(本版稿件系由銀監會提供)
《國際金融報》 (2005年01月13日 第八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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