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化纖工業協會信息中心近日評出2004年中國化纖十大新聞,內容如下:
一、根據《國務院關于改革現行出口退稅機制的決定》,從2004年1月1日起,取消或降低部分貨物的出口退稅。化纖產品的出口退稅率在原有基礎上下降了2-3個百分點。
二、2004年1月9日,全國紡織行業發展與產業集群工作會議在北京召開,會議宣布了
13個縣級市、17個鎮作為第二批中國紡織產業基地市(縣)、特色城(鎮)并授牌。12月3日,全國紡織集群產業創新現場會在佛山市南海區西樵鎮召開,公布了第三批中國紡織產業集群名單,到目前,總共有37個市(縣、區)、52個鎮作為中國紡織工業協會產業集群試點地區,經濟總量占全國紡織經濟總量的近30%。
三、2004年5月,為貫徹落實中央確定的宏觀調控政策措施,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近日聯合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產業政策和信貸政策協調配合,控制信貸風險有關問題的通知》。隨《通知》下發了《當前部分行業制止低水平重復建設目錄》,對紡織等9大行業控制信貸。
四、2004年5月11日,由中國化纖工業協會倡導并建立的中國化纖行業投資預警系統啟動,該系統的建立是給現有企業及將要進入該行業的企業以警示,以防行業投資過度和可能出現的低水平重復建設。此系統分為5級預警、2個層次,涉及化纖各主要品種、各主要生產技術。
五、2004年6月17日,歐盟委員會對來自我國的化纖布(第35類紡織品)提起反傾銷調查。此次調查的商品涉及4個中國海關稅號,包括540752、540754項下全部產品和540761、540769項下部分產品。涉案金額5億美元,涉案企業1000多家。目前,我國部分企業在相關協會的組織下正積極應訴。
六、國家發改委、科學技術部、商務部聯合編制了《當前優先發展的高技術產業化重點領域指南(2004年度)》,其中化纖行業優先發展:特種纖維復合材料、子午線輪胎生產關鍵原材料、復合超細短纖維及產品、重要產業用紡織品、大規模聚酯及纖維加工設備、清潔生產工藝技術與裝備。
七、2004年8月27日,商務部發布2004年第43號公告,公布對原產于臺灣地區的進口錦綸6、66長絲產品進行反傾銷調查的初裁決定,并決定對被調查產品采取臨時反傾銷措施。
八、2004年10月14-16日,由中國紡織工業協會主辦,中國化纖工業協會、中國紡織國際交流中心、福州市人民政府共同承辦的“第十屆中國國際化纖會議(福州2004)”召開,第二屆中國化纖產業鏈展示會同期召開。
九、2004年12月,美國紡織品協議執行委員會接納了美國一些紡織組織以某些中國紡織品“可能干擾市場”為由提出的市場保護申訴。涉及棉質長褲、人造纖維長褲、棉質針織襯衫、人造纖維襯衫、非針織棉質及人造纖維襯衫、人造纖維內衣、棉紗及合纖長絲機織物。
十、從全年來看,由國際石油價格上漲推動的化纖原料大幅上漲、全國性的電力緊缺、國家治理超載給企業增加的成本,對化纖行業運行造成較大影響。(
(信息來源:中國紡織品進出口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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